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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高质效履职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 2024-08-17

近年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始终把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以办案促治理,当好秦岭生态保护卫士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与公益诉讼保护相结合,筑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设立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办案团队,扎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举办公开听证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质效。近年来,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7件8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6件,刑附民案件9件。 

以协作促配合,凝聚秦岭生态保护合力 

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效能,不断健全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与县秦保局联合制定《关于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办法》,先后建立起“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不断优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式,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保护”生态保护大格局。 

以宣传促共识,共筑秦岭生态保护根基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集中设点、走村入户、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向社会公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全方位展现该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共识,以“我管”促“都管”。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履职能力,依法整治秦岭“五乱”,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为守护秦岭的绿水青山书写“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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