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负责应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指导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对本地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技术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
另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商州监狱检察室。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委会和经济工作会、政法工作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注重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更加注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注重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更高的站位坚持科学理念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彻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并重。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与制约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更有力的履职保障经济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服务发展的基础性大事来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犯罪,不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建设。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内容,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及科研经费案件,对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重点是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市场体系,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力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三)以更大的力度做好检察为民服务。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要,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坑农害农的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在办案中注重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以监督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重点,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及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探索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牵头,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服务。
(四)以更高的标准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从规范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抓起,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在司法实践中检验和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眼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素能,不断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利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增强干警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的本领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本领。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健全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机制,指引约束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化“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重点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实、把基层一线这个“最后一公里”抓实,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本级(机关)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62人,其中行政62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7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5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结转收入631.58万元,是支付技侦楼改造款,2020年支付完成;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98.7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5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结转收入631.58万元,是支付技侦楼改造款,2020年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7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结转收入631.58万元,是支付技侦楼改造款,2020年支付完成;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98.7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55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结转收入631.58万元,是支付技侦楼改造款,2020年支付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98.71万元,较上年增加75.39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预算标准提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7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401)1063.39万元,较上年减少239.93万元,原因是社保科目调整使用其他科目;
(2)培训支出(2050803)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培训费预算与上年相同;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11.36万元,较上年增加111.36万元,原因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从行政运行科目中单独列出核算;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55.68万元,较上年增加55.68万元,原因是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从行政运行科目中单独列出核算;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3.35万元,较上年增加63.35万元,原因是将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从行政运行科目中单独列出核算;
(6)住房公积金(2210201)84.93万元,较上年增加84.93万元,原因是将住房公积金支出从行政运行科目中单独列出核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7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168.38万元,较上年增加73.16万元,原因是一是正常的人员增资,二是专项业务费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6.83万元,较上年增加2.22万元,原因是部分人员其他交通费用(车补)的标准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领取生活补助的标准和人数均未变动。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7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168.38万元,较上年增加73.16万元,原因是一是正常的人员增资,二是专项业务费中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6.83万元,较上年增加2.22万元,原因是部分人员其他交通费用(车补)的标准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领取生活补助的标准和人数均未变动。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同的公务接待费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办案部门,所有公务用车均为执法执勤用车,产生的费用在每年年中追加的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补助经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3.00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控制会议支出。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20.00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还在拓展时期,培训同上年保持不增。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8.7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6.83万元,较上年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车补)的标准提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是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