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现场
刘向东检察长作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4日在商洛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党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助力“追赶超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严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搞好政治体检。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系列活动以及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增强对初心使命的理性思考和感性认识。坚持边学边改,结合市委部署的13个专项整治,把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具体的加强和改进工作之中。
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教育、目标考核,落实办案工作“三同步”要求,严格审核发布重大活动、重要案件信息,深化检察宣传阵地管理,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转发、评论热点问题,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和调研。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专题请示汇报;重要工作成立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挂帅的专班,在重大案件专案组或重大专项活动中设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贯穿各项检察工作始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惩防并举保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商洛建设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38人,起诉246人。市检察院领导挂牌督办16件,主办检察官提前介入49件次,与上下级院或其他政法机关会商研判案件44件,提出补查意见1890条。落实中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和市委的部署,翻查、起底各类案件4031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01条,配合组织部门联审基层组织负责人7927人次。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要求,摸排“保护伞”线索49条,批捕“保护伞”2人,起诉3人;依法引导对涉黑犯罪经济特征的调查取证,依法监督对财产刑的审判和执行。坚持法治思维,既不拔高凑数,也不人为降格,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有14件从恶势力犯罪降为一般刑事犯罪,有1件从一般刑事犯罪提为恶势力犯罪。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51人,起诉1844人,同比上升20.1%和24.2%,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114人,起诉170人;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234人,起诉251人。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配合市委政法委发布了打击相关犯罪的公告,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了相关快速反应工作办法,提前介入8件14人,改变定性1件2人。积极参加“黄赌毒”专项整治,批捕144人,起诉192人,同比上升61.8%和140%。积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批捕1人,起诉9人,同比上升100%和50%。积极融入反腐败新的工作格局,审查起诉省市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51人,其中,成功办理了厅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批捕37人,起诉44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5人,起诉20人,批捕率起诉率分别低于整体刑事案件批捕率起诉率13个和19.8个百分点。狠抓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市教育局出台《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校园安全防范专项督导”、惩治校车危险驾驶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提出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5件。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3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讲师,举办法治宣讲49场,听讲师生6万余人。通过综合施策,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发案同比下降了56.7%。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018人,适用率不断提升,今年4月达到83%,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制定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施办法,受理来信282件,办理刑事申诉34件,程序性处理结果7日内回复,实体性处理结果3个月内回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办案延伸法律服务,提出完善单位、行业或社会治理建议48条,多形式多层次加强法治宣传,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建设。
三、围绕中心抓保障,服务商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批捕扶贫领域各类刑事犯罪135人,起诉161人,同比上升51%和20% ;批捕农村涉黑涉恶犯罪83人,起诉123人;批捕侵害农民工利益犯罪27人,起诉52人,同比上升22.7%和6%。积极争取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2人44.2万元,其中一件司法救助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十佳案件。深入开展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光伏发电、特色农产品等产业扶持项目稳中有进,结对帮扶贫困群众经济收入持续增加。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66人,起诉159人,同比上升127.6%和24.2%。与市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发现破坏水资源环境保护线索73条,立案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9件。组织召开豫鄂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第三次联席会,商洛市县两级2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参会,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督机制逐渐成熟。
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8人,起诉18人;批捕金融诈骗犯罪4人,起诉3人;批捕利用网络实施金融、集资诈骗犯罪17人,起诉13人。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中,注重把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51.72万元,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5件。
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商洛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1条措施》,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批捕76人,起诉127人,同比上升94.9%和53%。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2人,起诉5人。把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走访民营企业家,听取意见和司法需求;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36人,起诉61人,同比上升44%和916.7%;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变更强制措施3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突出主业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实现监督关卡前移,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7人,不应立案而立案45人;纠正漏捕漏诉272人,纠正漏犯132人,同比上升60.9%和33.3%;依法不批捕245人,不起诉18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11件,法院已改判3件、发回重审2件。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409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纠正侵权违法57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对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6人,办案单位变更86人,同比上升43.3%。书面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0人,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不当70人,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违法43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3件,办理的王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74件,对民事裁判提请和提出抗诉16件,同比上升45.1%和6.7%。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82件,提出检察建议62件。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反向排查出3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非诉执行而未申请等履职不当8件,同比上升166.7%。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商洛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监督活动,给予检察机关强力的支持,共摸排线索492条,立案4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9件,同比上升64%、76.6%和69.6%;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2件,判决支持34件,同比上升2.5倍和1.3倍。通过办案,挽回被损毁或污染的林地、耕地、水域495亩,清理污染或非法占用的河道73公里,督促收缴国有财产1400余万元。开展英雄烈士保护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
五、从严从实重自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提升政治素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市检察院被市委工委确定为模范机关创建示范点,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以“工匠精神”牵引队伍提升业务素质,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北大学共建教学和实习基地,参加省级以上业务培训220人次。以选人用人激励队伍提升综合素质,结合落实三项机制,全面考量德能勤绩廉,市检察院提请市人大任免法律职务19人次,推荐提拔县级干部2人,提拔中层干部7人。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稳妥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坚持司法亲历性,带头办案1025件;加强检察官动态管理,选升晋升检察官35人,遴选入额8人,退出员额2人。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完成多功能视讯调度会商中心、智能语音系统等建设,建成了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了对便民利民服务平台的再升级。
坚定不移从严治检。院党组切实履行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专题学习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行动。配合完成高检院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的巡视,组织了对商南县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配合完成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常态化执纪监督,约谈县院检察长2人和办案人员12人,对违纪检察干警立案2件,纪律处分2人。
六、接受监督促公正,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两级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3次,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结代表议案4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结并回复代表议案1件。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市检察院组织了2次集中走访,日常寄送检察资料3740余份,邀请各级代表参与专项监督和检务公开活动502人次,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聘请25名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职务犯罪等具体办案情况进行监督。主动邀请各级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241人次,努力在检察环节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发布程序性信息2882件,重要案件信息439件,法律文书1238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服务设施,听取律师意见17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6次,843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刊发新闻稿件2275篇,发布新媒体信息12933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18个集体和5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5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案例。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各位领导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检察助力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二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深化拓展。三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充分,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的局面尚未有效改变。四是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改革后一些新的工作体制机制还在进一步磨合。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决胜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党委及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紧盯追赶超越目标任务,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检察工作方向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要及早谋划推动,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切实在意识形态领域激浊扬清。二是坚决完成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确保有效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服从服务中心工作,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坚决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维护有序高效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创新创业的犯罪,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提供司法保障。坚决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点加强对经济犯罪和涉众型财产犯罪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判及执行的监督,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域。三是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建设为抓手,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促进建立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
三、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积蓄检察工作发展后劲
固强补弱,筑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实行业务数据逐月分析通报制度,找准短板弱项,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基层院之间、各项业务工作之间全面协调发展,提高业务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支部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集中攻坚年”活动,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检察工作。三是加强干警自身素质建设。加大法律业务、岗位技能、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持续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在严肃纪律、严肃问责的同时,全面理解和适用“三项机制”,突出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党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努力为实现新时代商洛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