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低价就能购入房产?花钱就能安排工作?听到这样的消息,你心动了吗?醒一醒,切勿落入骗局,最终人财两空。近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杨某平日属于社会闲散人员,无固定收入。遂产生不劳而获的想法,自2017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冒充政府及企业退休工作人员,告知别人低价就能购房,花钱就能帮其亲友安排工作,先后骗取杨女士、林先生等5名被害人总计金额90万余元。杨某到案后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对杨某提起公诉,骗人者终究难逃法网。
检察官说法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杨某本身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惕网络电信诈骗的同时也要警惕身边的诈骗骗局,应当注意辨别,切勿轻信天上会掉馅饼,避免上当受骗,让诈骗分子无可乘之机。
来源:商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