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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花钱就能“买”到媳妇?这是拐卖妇女犯罪!

发布时间: 2023-10-17

 

  以案说法 

    10月11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拐卖妇女罪的张某某、刘某某批准逮捕。 

    2023年5月,青年男子小陈通过网络认识自称为“媒人”的张某某,在张某某以及另一位“媒人”刘某某的帮助下,小陈花费十余万元从中部某省“娶”回患有精神疾病的女青年小花,带回商州共同生活。经查,小花原籍西南某省,被李某某(已逮捕)带到中部某省多次转卖,从中获利数十万元,张某某与刘某某亦分别获利一万余元。目前,小花被送往专科医院接受治疗,小陈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拐卖妇女、儿童是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严重恶性犯罪,极大的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拐卖犯罪,持续强化反拐宣传教育,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防拐小知识

   妇女篇 

    寻找工作要小心,不要被别人甚至邻居、朋友、亲戚的甜言蜜语迷惑。一般骗子都以高工资、工作轻松做诱饵。 

    不要相信非法小报和乱张贴的招聘广告,找工作最好是经有关单位介绍或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 

    找到工作后,要尽快把工作单位和居住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告诉家人和朋友。 

    如果需要得到相关帮助,可联系妇联、劳动部门或派出所等值得信赖的机构。 

  儿童篇 

    抱着孩子在路上走,感觉有人或者车辆尾随,且对方行为怪异,一定要注意!抱紧孩子,防止被抢。 

    尽量不要单独带孩子在偏僻、人烟稀少的路上行走、玩耍、逗留,以防发生意外。 

    不要让不熟悉的人帮忙照看或抱孩子,对套近乎的陌生人,即使面容和善,也千万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对方。 

    不向陌生人透露孩子信息,常提醒孩子防备陌生人,教孩子熟记亲人电话号码和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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