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旅游纠纷都有哪些?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
尽管旅游单位也许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以前发生在济南野生动物园的猴子抓伤游客一案,就以公园作出赔偿而告终。
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
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饭菜质量较差,而且吃不饱;对于景点安排只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
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电脑、照相和摄像器材等产品上。
5.旅行社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
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馆没有安全保障,致使游客财物被窃;游客赴景点游览,旅行社未尽保管责任,致使游客物品损坏、丢失、被窃等。
旅游遭遇侵权时,
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遇到旅游纠纷时,
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也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
2.回程后,如游客认为旅行社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选择上述的五种维权方式解决纠纷。
如需向市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
3.旅游合同纠纷管辖
合同纠纷一般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旅游合同一般不会约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出现争议,一般有两种方法确定:
第一,旅游合同实际上对于合同的履行地点已经有了约定,即整个旅游的行程范围都是合同履行地。即从游客开始处于旅游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开始履行,从游客受旅游公司控制到结束受旅游公司控制的所有地点都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第二,当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实际履约地不能确定的,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提醒您:
旅游纠纷在当前很常见,而且很多时候都是和旅行社有关系的,所以在选择旅行社的时候请详细了解并慎重选择。假期已至,在看尽祖国最美山河之时,当你真的遇到法律纠纷,请不要慌乱,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如果纠纷出现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特殊原因造成,也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宽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