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全省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会议部署,推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商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助力文物的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12月18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以下简称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推进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虹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书志主持会议。
会上专题组织学习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方案》,宣读了《商洛市检察机关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的工作措施》《关于成立“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专班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检察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肩负起持续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检察责任,自觉把文化遗产保护融入检察血脉中、体现在履职办案上,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准确把握重点,明确开展专项活动的方法举措。紧密结合“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将检察监督履职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突出办案重点,围绕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3个监督重点和14类具体问题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履职促进文化遗产保护。要系统谋划推进,确保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全市检察机关要扛牢历史责任,保护传承中华文脉,精心组织开展,用心“寻访”、用力“保护”、用情“传承”。要坚持上下一盘棋、“四大检察”齐发力、全体干警共参与,做到寻访、办案、传承“三点”并举,立足本地文物和文化遗产禀赋,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集中力量办理高质效案件,将检察履职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融合推进。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区院,市县两级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