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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案件评查“主武器”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 2024-06-06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6月3日上午,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案件集中评查动员培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岳军出席并讲话。

 

  会议安排部署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2024年1至5月办结的判决无罪、免于刑事处罚、捕后不诉、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的刑事检察案件、提请抗诉上级检察院未支持等民事检察案件、撤回抗诉或未采纳抗诉意见等行政检察案件以及诉前检察建议未采纳、法院判决不支持等公益诉讼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对2023年办结的涉企案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立案监督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并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开展集中评查。此次评查集中抽调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业务条线共计14名员额检察官,组建评查工作小组。根据案件数量、类型情况,评查工作组采取集中分类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线下阅卷、业务应用系统线上评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集中评查。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最高检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新的导向和更高的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检察院持续推进的两级检察院上下一体、业务融合、重点突出的“五统一、三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系和要求上来,认真履行员额检察官案件评查职责,全面审查把握案件程序和实体,严格标准认真开展评查。通过集中开展案件评查,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会议要求,要按照工作安排统一行动步调,扎实开展评查,展现市检察院对于全市案件质量“严”的要求、“高”的标准,助推检察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实事求是撰写评查报告,规范进行格次评定,确保评查工作质量。 

  下一步,市检察院还将主动加强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评查,吸收监督意见,助力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提升。做实内部监督,联合检务督察部参与案件评查,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转交处理,协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同时,坚持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模块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建设,优化案件评查工作程序,探索高效评查路径,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双管齐下”,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三个年”工作部署,为谱写商洛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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