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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办案:王虹娟出庭公诉重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 2024-03-02

 

2月29日上午,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井某某抢劫杀人案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出庭支持公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王虹娟全面细致审查案卷材料,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就关键事实和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完善全案证据体系。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案发至今已过23年,除被告人井某某作案后又三次犯罪、未过追诉时效外,其他五名同案犯无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王虹娟向检委会汇报了案件审查情况,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核准追诉等问题与检委会委员展开了充分讨论。最终,将井某某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庭审中,王虹娟宣读了起诉书,针对犯罪动机、作案细节、具体行为等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全面细致地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以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一系列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王虹娟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警示教育等方面,全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指控有力、阐述精准、论证严密、教育深刻。被告人井某某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认可,庭审效果良好。 

检察长亲自办案是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缩影,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商洛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商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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