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为抢舞伴争风吃醋引发血案。近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范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范某某与舞伴李某某相约一起跳舞,李某某却失约,后范某某骑电动车在商州城区某路口偶遇李某某与另一男子张某某在一起,范某某遂怒火中烧、顿生醋意,用电动车将张某某撞倒,后又拳击张某某面部,致使张某某面部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范某某因争风吃醋临时起意打伤他人,造成轻伤后果,既给被害人带来人身痛苦,又让家人付出经济代价,更给自身带来牢狱之灾,最终鸡飞蛋打,得不偿失。
检察官提醒
跳舞本是健康活动,但因争抢舞伴引发恶性事件,既破坏社会和谐,又需承担法律后果,切记,理性社交,方能避免“赔钱又坐牢”的“双输”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