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基层院建设 > 基层快讯

【办小案·暖民心】柞水县院支持起诉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 2023-03-06

 

  2022126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南某某向原告吴某某返还个人财产247216.62元。这起长达近两年的遗产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224月,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法治宣传工作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即居住在柞水县红岩寺镇的87岁老人吴某某,其丈夫张某某去世时留下大笔遗产,该遗产可能被他人全部骗走,老人生活十分困难。了解到该线索后,办案检察官汪红娟立即前往当地开展调查,从当地派出所得知,吴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在去世时将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全部作为遗产进行处分,以遗嘱形式留给了其孙子南某某,吴某某的孙女婿伍某某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因该案系民事侵权行为,公安局作出了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吴某某年纪较大,不懂法律,便委托其孙女婿伍某某将南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对遗产进行分割。伍某某以诉讼需要花销为由将吴某某存有养老金、高龄补贴的一卡通存折以及身份证件等拿走,并将卡上的资金自行使用,致使吴某某生活雪上加霜,陷入绝境。为解决老人面临的生存困境,办案检察官首先帮助老人起诉伍某某,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冻结了老人的账户,防止账户中的钱款被伍某某取走挥霍。 

  202267日,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经法院调解,伍某某当场将其取走的养老金、高龄补贴共计1900元和身份证返还给了吴某某。之后,柞水县院又通过支持起诉推进解决吴某某与南某某遗产纠纷问题。近期,该案作出判决。至此,吴某某的养老资金及遗产纠纷问题在检察院的支持帮助下终于得到圆满妥善解决。 

  该起案件,是柞水县院在扎实推进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民事检察办小案·暖民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过程中,办理的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该案从刑事立案监督到民事支持起诉,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充分履职和刑事检察业务与民事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 

  今天是感恩节,感谢你对我的帮助和鼓励!这是20221124日,柞水县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金淑超收到的一条微信。发送微信的是一位单亲母亲董某,董某与郭某未婚生下女儿西西,后因感情不和分开,董某带着年仅八个月的女儿回娘家生活。办案检察官汪红娟与助理金淑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董某因病欠下外债数万元,且因女儿年幼需要照料而无法外出务工,母女俩生活十分困难,郭某作为西西的亲生父亲一直没有支付西西的抚养费。为帮助母女俩度过难关,检察官当即决定帮助西西向其生父郭某索要抚养费。20225月,柞水县院支持起诉了该案件,法院判决郭某自20225月起每月支付西西600元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才有了当事人董某送来的微信致谢语。 

  近年来,柞水县院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办理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案件。2022年,柞水县院还先后帮助因义务救火身受重伤的张某某追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96082.58元;帮助农民工魏某某等人追讨工资33800元;协助县医保局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33695.11元,等等。一个个鲜活、有温度的案件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民事检察职能,也让更多的人在权益遭受侵害时能够依法通过有效监督,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