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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喜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23-01-30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丹凤县人民检察院被省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是商洛市3家获得该项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之一。 

  2022年,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丹凤“一县五区”建设,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丹凤、法治丹凤建设,全力做好检察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重大问题、重大事项12次,开展集体学习80余次。以“党旗红”领航“检察蓝”,采取“承诺+积分+办实事”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集体廉政学习7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4次,筑牢廉政“防火墙”。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体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28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10人次。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件36人,提起公诉70件104人。办理市院指定管辖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案件1件1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法治宣讲、举办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为10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80余次。防范生产安全风险,联合县公安、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等11部门召开联系会议1次,走访检查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13次,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件2人。 

  深耕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刑事检察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3人,不起诉23件34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监督立案12件12人,监督撤案4件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审判活动违法6件,纠正漏罪3人,纠正漏犯1人。民事检察针对民事审判、执行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0件。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18人,顺利追回拖欠的薪金10万余元。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常态化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4件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6件,立案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件,针对我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件,涉及人数393人、金额64.5万元,已追回大部分资金,避免国有财产损失。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愁难盼。妥善处理群众诉求85人次,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开展案件公开听证12件次,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公平正义。针对2个企业存在污染环境和安全隐患,向相关责任部门和镇(办)发出4份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社会帮教、亲情会见等特殊制度63次。发出涉未成年人检察建议4件。开展法制报告会等活动6场次、校园安全检查6次。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获得此次殊荣为契机,2023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服务丹凤“一县五区”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2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表彰名单

  商洛市(3个)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柞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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