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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2-25

  2020年11月27日,丹凤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丹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决定》共十六条,明确提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 措,并对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办案职责、调查核实、诉前检察建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决定》强调,审判机关要坚持依法审理,全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公正审判和有效执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对待诉前检察建议,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全县各级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公益保护的宣传引导,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要。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决定》出台为契机,切实担负起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动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全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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