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王建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区别对待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增加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温度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 代表委员看检察 ★ 

  王建军 

  陕西省人大代表 

  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建军 

  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区别对待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增加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温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既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又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既让未成年人承担了法律责任,更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我对陕西省未成年检察工作印象十分深刻。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多次参加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开门纳谏等活动,深切感受到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惩戒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实施严重暴力、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建立家庭教育合作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工作,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考核聘任司法社工,推动建立司法保护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依托企业、社区、学校等建立集法治教育、行为矫治、监督考察、就业帮扶和亲职课堂教育于一体的观护帮教基地,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科技赋能,开发一键举报程序着力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问题,积极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新的一年里,希望陕西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广泛链接社会资源,推动建立多方协作、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参与到特殊矫治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与精准帮教。 

  来源: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策划:李志伟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