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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将组织实施2019年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法官6名: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拔四级高级或一级法官1;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拔四级高级或一级法官1;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选拔一级或以下等级法官1;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选拔一级或以下等级法官1;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选拔一级或以下等级法官1; 

  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选拔一级或以下等级法官1名。 

  公开选拔检察官3名: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选拔四级高级或以下等级检察官1;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选拔一级或以下等级检察官1;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选拔一级或以下等级检察官1名。 

  二、选拔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执业律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从业声誉良好或者具有优良的师德和学术品行,公道正派,能自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理论联系实际; 

  3.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独立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开展工作; 

  4.具备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5.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81日以后出生);一级法官、检察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8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身体健康,能胜任法院、检察院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律师应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具有独立办案能力,报名参加一级及以上法官、检察官职位选拔的实际执业须满7年以上;报名参加一级以下法官、检察官职位选拔的实际执业不少于5年。报名人员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缩短1年、2年执业年限; 

  2.法学专家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职称,报名参加一级及以上法官、检察官职位选拔的须从事法学教学或者科研7年以上;报名参加一级以下法官、检察官职位选拔的须从事法学教学或者科研5年以上。报名人员具有突出研究能力和优秀研究成果,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缩短1年、2年教学科研年限。具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律师资格证书; 

  4.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表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业、科研教学及法律工作年限。 

  上述经历时间均计算至20198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 

  2.有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的; 

  3.因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惩戒、处罚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有不良记录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选拔在陕西党建网、陕西法院网、陕西检察网站统一发布面向律师和法学专家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公告。后续相关工作亦在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时间2019918日至92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报名者登陆陕西法院网或陕西检察网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专栏自行下载《陕西省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报名推荐表》,按照要求填写后(电子版)在925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省法院、省检察院。报考法官职位请将报名推荐表发送至xgh19740408@163.com ,报考检察官职位请将报名推荐表发送至523861870@qq.com  

  (三)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请考生登陆陕西法院网或陕西检察网自行下载《陕西省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报名推荐表》并在资格审查时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提供以下资料。 

  1、《陕西省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报名推荐表》原件,律师须经市级以上律师协会推荐并由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法学专家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2、身份证、工作证(律师执业证书)、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具有报考职位的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公章; 

  4、有代表性的论文、案例、专著、获奖及荣誉证书等资料。 

  报考法官职位,请将资料挂号邮寄至西安市雁南5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法警管理处收;报考检察官职位,请将资料邮寄至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1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收。(信封注明公开选拔法官或检察官资料)。报名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92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 

  1.省法院、省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考职位的报名开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数。 

  准考证在930日前通过邮寄发给各位考生。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对选拔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1012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查询,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评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六)专业评审 

  1.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带身份证、工作证(律师执业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专业评审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拔。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专业评审(面试)。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对参试人员进行专业评审(面试),并按照招录职位等额确定人员。专业评审(面试)满分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专业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和专业评审结果,按照职位与报考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和相关招录单位负责,向所选拔人选工作单位、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了解情况,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专业素质和品行操守情况。 

  体检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组织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决定录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拟录用人选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该职位参选人员综合评价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九)咨询电话 

  省 法 院:029-85558108 

  省检察院:029-8738981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附: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报名推荐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9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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