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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李瑞霖同志学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各市、分院,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李瑞霖,男,汉族,I985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初从部队转业至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西安市院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1867日上午8时许,李瑞霖同志在上班途中步行至北二环与贞观路十字西北角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翟某持刀将受害人张某捅伤,并准备再次捅刺张某。见此情况,李瑞霖同志不顾自身安危,立即冲上前将翟某摁倒在地,徒手将翟某手中的刀具夺下,并在一名群众的帮助下将翟某制服。在控制住翟某的同时,李瑞霖同志及时稳定伤者情绪,指导群众帮助伤者止血,请求周围群众拨打I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犯罪嫌疑人翟某抓获,李瑞霖同志向民警讲述了事情经过,留下联系方式,便离开了现场,照常回到单位上班。直到614日,公安民警前往西安市院对李瑞霖同志的见义勇为表示谢意后,单位和同事才得知此事。 

  620日,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在看到李瑞霖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报道后作出重要批示:“李瑞霖同志在面对群众遇险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展示了我市政法干警的浩然正气,是新时代大西安铁军的榜样!应给予肯定和表扬!” 

  李瑞霖同志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干警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临危不惧、勇于奉献的崇高品质,他是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势下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李瑞霖同志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20多家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扩大了我省检察机关的影响力,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院党组经过研究,决定给李瑞霖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李瑞霖同志学习。 

  一、学习李瑞霖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2010年初李瑞霖同志从部队转业到西安市院工作。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无论是在部队工作期间,还是转业到西安市院工作以后,李瑞霖同志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激情和顽强拼搏的战斗作风,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服务。李瑞霖同志在西安市院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和服务工作,在面对各种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能够时刻保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先后四次被西安市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检察干警要向李瑞霖同志学习,坚定政治信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体现在政治思想上,落实到检察工作上,贯彻到日常生活上,不断增强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学习李瑞霖同志牢记使命、心系百姓的为民情怀 

  李瑞霖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和生活中热心服务群众、真诚对待同事。李瑞霖同志平时在机关综合部门工作,工作上接触群众较少,但他始终心系百姓,将为民服务的情怀落实到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上。2017年的一天,李瑞霖同志开车下班途中,遇见一位推着轮椅的老人在道路上遇到障碍正艰难行走,便立即停车,帮助老人推着轮椅通过了障碍道路。李瑞霖同志还经常参与公益项目,募捐资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各类群众11人次。李瑞霖同志这种心系百姓、助人为乐的行为有力诠释了检察干警爱民亲民的高尚情怀。全省检察干警要向李瑞霖同志学习,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用情、用心、用责干好每一件关乎群众利益的实事,为检察工作筑牢坚实的群众根基,树立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李瑞霖同志爱岗敬业、勇创一流的实干精神 

  李瑞霖同志先后在部队和西安市院工作,由于工作出色,在西安市院工作期间还两次被借调到西安市委组织部协助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李瑞霖同志都对工作充满了热爱,坚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李瑞霖同志工作表现先后受到部队首长战友,检察院和组织部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获省市表彰、一次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李瑞霖同志在工作上有股子钻劲儿和拼命精神,经常是“5+2”、“白加黑”地赶稿子、写信息、办会务,始终坚持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领导方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一名优秀文秘工作者的模范作用。全省检察干警要向李瑞霖同志学习,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始终保持精益求精、创先争优的敬业精神,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尽职责、干事业,以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追赶超越。 

   四、学习李瑞霖同志临危不惧、敢于亮剑的英雄气概 

  李瑞霖同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放在首位,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无所畏惧,挺身而出,赤手空拳制服持刀歹徒,指导身边群众救助伤者,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瑞霖同志用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干警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充分体现了检察干警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全省检察干警要向李瑞霖同志学习,勇于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特别是在党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敢于亮剑,无私无畏,勇往直前,以实际行动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不断推进平安陕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李瑞霖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从检初心,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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