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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2019年1月29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春雷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高检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和“五新”战略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意见、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重视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平等保护。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14人,起诉2026人;批捕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75人。从严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以非法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犯罪222人,起诉162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14人,起诉372人,同比分别增加53.17%和30.99%。

  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以及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597人,起诉865人。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15件。

  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政法机关助力脱贫工作专班,突出打击扶贫、涉农领域犯罪,批捕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犯罪59人,起诉112人。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63人。注重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救助困难群众175人,发放救助金178.21万元。省检察院对口帮扶的大荔县中汉村,原有贫困户80户292人,已脱贫76户277人。

  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4件,起诉24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7人,批捕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37人,起诉710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关中非法采砂及违法建筑破坏土地、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案督促相关部门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836.9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3658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1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27901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267吨,恢复黄河湿地6500亩。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5人,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9人,起诉229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与违法售药行为,紧盯地沟油、病猪肉、非法疫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案3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6件。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与省教育厅共同印发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对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的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08人,起诉1041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批捕264人、不起诉97,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8人。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6人,起诉55人;批捕侵犯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犯罪247人,起诉471人;协助963名农民工讨回1462.27万元“血汗钱”。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陕西建设

  始终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有力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569人,起诉31519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积极投入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批捕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42件77人,起诉32件47人。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06件1311人,已起诉161件813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5件118人,已起诉10件123人。对长期盘踞基层的村霸恶霸、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的黑恶犯罪,批捕26人,起诉77人。坚持涉黑案件全部挂牌督办、涉恶案件重点挂牌督办,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42件。加强与工商、税务、建设、国土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深化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批捕杀人、抢劫、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4879人,起诉6131人;批捕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7928人,起诉8858人;批捕毒品犯罪1667人,起诉1923人。依法办理社会高度关注的米脂“4.27”、汉中张扣扣杀人案。突出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批捕1066人,起诉858人,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3·30”特大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依法保护公民隐私,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1人。

  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厉惩治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犯罪,批捕62人,起诉117人。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和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483所校园,为37.36万学生巡回宣讲492场次,发放宣传册33.66万本,26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

  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巡访下访等制度,推动矛盾问题就地解决,受理群众信访4277件,同比下降46%。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36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6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已变更1858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通过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开展普法活动,广泛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的,监督立案671件,同比增加15.29%。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的,监督撤案694件,同比增加35.81%。纠正漏捕1197人,同比增加32.71%。纠正漏诉1549人,同比增加34.11%。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48件,同比增加25.40%。坚持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质量,共不批捕6333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批捕497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1612人,证据不足不批捕3934人;共决定不起诉3031人,其中,法定不起诉136人,情节轻微不起诉2363人,证据不足不起诉532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0件,同比增加11.89%;针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234件,同比增加23.03%。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以及裁定或决定不当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26人。加大社区矫正的监督力度,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58件,全省社区矫正脱漏管人数同比下降79.3%。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469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58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72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402件。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提升社会诚信,对10起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02件,提出检察建议1887件。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汇报,争取支持,省委书记胡和平作出批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44个,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60个。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合作,省市两级院与5个省份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油田污染专项监督和嘉陵江、汉江生态与水源地保护活动。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及时跟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摸排线索7006件,立案6243件,办理诉前案件6033件,提起公益诉讼12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省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省检察院与省监察委联合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制定案件移送证据标准,解决提前介入、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等程序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案件409件568人,已起诉266件385人。

  持续用力搞好检察改革“精装修”。加快推进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成检察官助理职务转换工作,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稳步推进。建立检察官退出机制,出台检察官退出员额暂行办法,完成全省2批648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工作。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核定书记员职数,聘用书记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全面推开“捕诉一体”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设置刑事检察机构,统一履行批捕、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推动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渭南、延安、汉中检察机关开展三个月的试点,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提起公诉的案件没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下降6.5%,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下降45.3%。12月1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铺开。

  五、着眼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需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强化干部担当为导向,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警示广大干警讲政治、知敬畏、守底线。用足用好陕西红色资源,确定38个政治思想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不忘从检初心”专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延安、梁家河、马栏、照金接受革命精神洗礼,隆重举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红色检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讨会,引导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省检察院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学员2839人次。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联合举办检察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开办“陕西检察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宪法、刑事诉讼法等专题辅导。省检察院聘请100名专家学者担任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细落实。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制定党组巡视工作实施细则、党组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对2个市院党组开展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注重抓早抓小,对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积极配合高检院党组第五巡视组工作,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扩大整改成效。

  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深化电子检务建设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入融合,建成统一运维平台、互联网门户网站集群、多功能视讯调度会商中心。异地灾备中心项目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全省123个检察院全部建成了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的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4个单位荣立一等功,2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3人荣立一等功。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配合,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批捕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等犯罪16件19人,起诉10件15人。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配合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共办理代表交办建议以及各级人大、政协和高检院交办案件和事项13件,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推进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活动。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省委的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二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不够深入,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专家型、高素质人才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检仍需继续加力。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坚定不移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惩破坏环境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涉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部署开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全力守护青山碧水蓝天净土。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及其合法权益。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守住民生法治底线。

  二是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平安陕西贡献法治力量。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做实做细检察环节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出庭指控能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深挖背后的“保护伞”,推进源头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舆论环境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做实行政诉讼监督,抓住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逐步建立起更为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健全检察官动态管理办法,抓实不符合条件的员额检察官退额工作,让员额制更有活力。把案件质量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让司法责任制更清晰、更明确。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内设机构。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陕西红色基因,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做好高检院党组巡视“后半篇文章”,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敢于刀口向内,坚决惩治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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