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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太平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立足职责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共批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434人,起诉1719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701人,起诉685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214人,起诉356人。查办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418人;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扶贫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530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95人。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78人,起诉301人。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31人,起诉401人;查办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监管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4人。 
    二、全力投入平安陕西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捕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487人,起诉5806人;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409人,起诉5666人;批捕侵犯财产犯罪嫌疑人7531人,起诉8621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2090人,起诉2155人。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发放司法救助金275.5万元。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550件。 
    三、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营造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986人,同比上升16.7%,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566人,同比上升17.4%;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420人,同比上升14.1%。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79件、要案10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省院带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1件31人,向各市分院异地交办114件114人。 
    四、加强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侦查监督中,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947件;依法追捕780人、追诉805人;依法不批捕2836人、不起诉241人。审判监督中,提出刑事抗诉157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8件。执行监督中,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或不当情形3761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425人,同比上升7.3%。 
    五、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中,根据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司法责任,形成了检察官职权清单。在深化检务公开中,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4080条、重要案件信息2217条、公开法律文书8193份。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中,对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初任培训,组织监督案件79件。在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中,摸排案件线索33件,已有16件进入诉前程序。在开展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改革试点工作中,为两级铁路检察院补充、遴选检察人员33名。在西安市13个区县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出庭案件854件888人。 
    六、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巡视、述职述廉等制度,持续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民主协商制度,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省检察院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集中视察4次、主动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专项业务活动21次。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服务我省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突出对知识产权特别是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活动、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是强化对执法司法的法律监督。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 
    五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提起公益诉讼等已经部署的检察改革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 
    六是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以领导干部和基层检察院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纪律建设为重点,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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