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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0日

(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太平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共批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64人,起诉1281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273人,起诉178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53人,起诉95人。查办项目决策、工程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73人;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492人;查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转型改制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71人。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62人;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47人、起诉277人;查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嫌疑人84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29人,起诉363人;查办环境污染防治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59人。

    二、深化平安陕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224人,起诉2873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批捕1346人,对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起诉1099人。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办理救助案件765件,提供救助329.1万元。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1562件。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531702人,同比上升18.1%19.8%。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281334人,同比上升19.1%22.4%;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25368人,同比上升14.2%11.2%。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653件、要案65人;大案占办案总数的56.6%,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严厉惩治行贿犯罪嫌疑人56人,同比上升80.6%。充分发挥上级院组织指挥和主办领办作用,省院带头办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630人,同比上升3.3倍和4倍。

    四、强化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规范和约束司法权的行使,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629件;依法追捕399人、追诉769人;依法不批捕4541人、不起诉1294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60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1件。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违法情况5207件。集中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依法纠正执行不当562件、收监执行43人;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清理案件60135人。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失职渎职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70人。

    五、认真落实检察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动检务公开由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跨行政区划的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法律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履职能力。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活动,着力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检察干警清正廉洁。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常委会汇报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主动通报工作情况,省院全年向代表、委员主动通报重要情况8次,征求意见2600人次,邀请视察工作5次。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保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以及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努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二、积极参加平安陕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等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三、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探索预防工作的新举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业。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自身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五、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正确行使检察权。大力推进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和保障。

    六、坚持固本强基,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检察队伍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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