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小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强小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强小安利用担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