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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雷雨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1日

  日前,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雷雨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雷雨在担任丹凤县县长、商南县委书记、商洛市公安局局长、商洛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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