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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郝晓晨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郝晓晨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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