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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检察院依法起诉王某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近日,洋县人民检察院对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2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采矿罪、包庇罪及保险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本案在侦查阶段,洋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专案组成员及时提前介入,就案件的侦查重点、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涉案财物等问题多次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公安机关把准侦查方向、完善和固定证据,强化了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工作实效。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启动黑恶案件特别工作机制,严把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经审查,认为该组织特征及行为模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犯罪集团的规定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关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规定,以王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属恶势力犯罪集团,现已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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