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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上再度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家长更应重视!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话题再度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焦点......

  “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跟进落实,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题。”

  “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检察热词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保护“祖国的花朵”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美丽芳香,但柔弱易碎。花朵结成果实,需要百般呵护。童年,不只是阳光和糖果,也有藏在角落里的阴影。

  校园欺凌、性侵猥亵、家庭暴力……过去一年,一系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挑动着公众神经,成为大家热议的社会问题。

  前一段时间,韩国“N号房”性侵事件的持续发酵,更是刺痛了多少人的神经。

  如何保护“祖国的花朵”?拷问着整个社会的底线。

  今年两会,保护未成年人再度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和热议话题。而回应社会关切,出高招见实效,诸多保护未成年的措施和规定,也被写进“两高”报告和民法典草案里。

  以爱之名,以法为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让笑脸洋溢在每一朵“花朵”的脸上。

  如何筑牢“护童”的第一道防线?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提出,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的教育不够,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有顾虑,家长不重视,孩子很羞涩。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是关键。刘希娅代表认为,加强孩子和家长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未成年性侵的第一道防线。

  家长对孩子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孩子能平安、健康、快乐成长。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西安铁检院的检察官为您的孩子送上一份特殊的礼物——防性侵护童秘籍。

  1、影视作品的启示

  小编先给您推荐一部电影——《嘉年华》,这是一部反映儿童性侵题材的电影,两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小新和小文跟随"干爹"到海边玩耍,这个油腻的男人,在夜里对她们进行了性侵,但是她们甚至都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小新问小文:“处女膜是什么啊?”......

  2、现实中大数据的警示

  你可能认为这只是电影中的情节,然而!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书本和电影中的情节,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多早已存在......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性侵未成年数据也让人触目惊心。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了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报告根据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作出分析,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问题复杂。

  “女童保护”统计,2019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01起,受害儿童逾800人。在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占比70.43%;陌生人作案82起,占比27.24%;有7起未表明人际关系。熟人作案比例高,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

  在212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依次为: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占比35.85%;家庭的亲戚朋友作案占比12.74%;邻居(含同村人)占比11.32%;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占比10.38%;网友作案占比9.91%;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占比19.81%。

  这些只是公众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悉的重大案件,实际中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隐性案件。分析这些案件可以发现,许多儿童在性安全方面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性侵害时茫然不知所措;有的受害儿童因为缺乏基本知识,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性权利已经受到侵犯;有的家庭基于羞耻心理和对隐私的保护,在受到侵害后只是和行为人进行私了;甚至一些受害者会因为担心被歧视而忍气吞声,让性侵者得以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3、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2019年,最高检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赴8个省市调研督导,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网;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全国四级检察院3000余名检察长、2.2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国检察机关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进行专题研究,推动建立了罪错分级干预体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童建明接受央视和最高检新媒体联合专访:

  “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管理、预防性侵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向教育部发出了检察建议,这个检察建议是最高检第一次以最高检的名义向部委发出的,所以叫“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去一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国上下一盘棋,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到学校去实地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检查了38000多个中小学幼儿园,发现了不少问题。去年以来,通过检查,督促整改了6600多个各种安全管理上的隐患”......   近年来,西安铁检院通过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课等形式,积极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祖国的花朵”平安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4、我国现行法律对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惩处

  现有的法律更多注重的是进入司法程序后的立案、惩罚、追究,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惩处正在逐步加强,现在已经比较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猥亵,不但不会减轻处罚,相反更应从严制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明文规定: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5、检察官提醒

  家长需要教会孩子的“防性侵”知识

  家长,你知道吗?

  1、男孩和女孩都可能遭遇性侵犯;

  2、性侵犯可能发生在任何年龄的孩子身上;

  3、任何人都可能性侵害儿童,侵犯者大多数是熟人或孩子眼中的权威人士;

  4、通常个性听话、顺从、有礼貌的孩子,或来自极其缺乏关心和爱的家庭或离异家庭的孩子,最易遭受性侵害;

  5、儿童性侵害通常不是一次性事件,尤其是熟人犯案可能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

  6、性侵害不仅指生殖器接触,还包括所有对儿童做出的性暗示或行为,比如给孩子看色情图片、拍摄孩子的色情照片等。

  7、施害者也有女性!现实案例中,被害人是未成年男性的比例并不低。成年女性逼迫未成年男性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事情也不少见。日常观念认为男性在性关系中不吃亏,导致未成年男性被性侵害的隐案率很高,不容易发现。所以,千万不可以忽视了。

  家长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

  告诉孩子生殖器的名称,说明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绝对不能让人摸;

  教会孩子,当被他人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时,要勇敢说“不”,并向其他大人求助;

  告诉孩子,无论别人对其使用暴力还是用物质等做诱饵,如果他接触了孩子的隐私部位,一定要及时告诉爸爸妈妈;

  加强家校联系,平时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对父母的信任,尽早并经常告诉孩子,孩子与父母之间可以分享任何秘密;

  留心给孩子钱财等特殊礼物或普通礼品的大人,或是想带孩子“出去玩”或参加特殊活动的人;

  细心观察孩子有无异常举动或言语,及时引导孩子表达情绪。

  不幸遭遇性侵害,该怎么办?

  ① 牢记四句话:不要害怕、告诉大人、不要洗澡、尽快报警。

  记住:即使我们遭遇了侵害,我们也没有做错;是坏人的错。

  ② 坏人侵犯我们的时候,恐吓我们不许说,怎么办?解答:跟坏人在一起的时候,答应坏人不说;当我们安全的时候,立刻告诉家人。

  ③ 即使我们遇到了侵害,我们要记住:“我们的人生路,就像一列小火车。不管前进的路上,遇到什么困难啊、挫折啊,甚至是伤害啊,也不能够阻挡我们健康成长的脚步”!

  ④ 记住几个电话号码:报警电话:110全国妇联儿童维权热线:12338(援助受侵害的少年儿童) 

  (作者: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陈娜  编辑: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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