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什么和巩固什么、发展什么和完善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重要政治任务。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在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最大优势。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先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办案工作的政治方向,通过办案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为党打牢执政基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好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用政治智慧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扛起推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责任。
二、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不偏离。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党抓主要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重要经验和治理模式。检察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办案想到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和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找准检察工作发力的结合点,助推问题解决,助推社会发展;要科学评估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注重从社会层面来把握办案的效果,注重发现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通过业务分析研判、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始终坚持检察办案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改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回答了制度保证问题,保证的是什么?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人民生活幸福安康,是中华民族永续强盛兴旺。我们要秉持党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办案的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考虑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因素,将法治的温暖、社会的温情,送到群众心坎上。在惩恶扬善过程中赢得民心,当群众利益的代言人、群众心中的贴心人、群众冷暖的操心人。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以检察开放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抓手,以三大攻坚战为主阵地,健全完善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畅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不降低。坚持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治尊严。勇于开拓创新,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突出监督工作领域的创新;以智慧检察为契机,注重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以坚持群众路线、人民参与司法的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探索监督工作途径的创新。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要自觉培树公正意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对待一切诉讼参与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当好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坚持平和理性文明执法,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做一名客观公正的检察官。
五、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态度不松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作为,体现检察担当。要充分认识到惩罚犯罪是治标,整治犯罪滋生的环境、条件才是治本之策。着力解决结案了事、治标不治本、重法律效果轻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等问题。依托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所办案件释法说理,开展警示教育,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保护一方;善于做好类案分析,及时总结一个时期类案的犯罪特点和规律,制定对策,提出建议;努力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作者: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向东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