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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四种新型盗窃手段的特点和防控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2016年以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盗窃罪审查起诉案件1105件,涉案人员1346人,占所有审查起诉案件的29.41%。其中,近三年分别办理349件452人、427件514人、329件380人。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此类犯罪呈现四个新特点,亟需加强管控,做好预防,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一、盯准网吧“瞌睡虫”,顺手机变卖敛财

  单个或者多个行窃者利用凌晨或中午受害人熟睡之际,将其手机“顺手牵羊”,得手后贱卖。经统计,雁塔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盗窃案件,在网吧实施盗窃行为占25.16%(其中,98%以上为盗窃手机)。如2016年7月办理的李某等三人盗窃案。2016年4月28日6时许,李某伙同犯罪嫌疑人虎子、小栋在沙井村某网吧上网期间,发现被害人的手机放于其朋友上网的电脑桌上充电,遂由虎子、小栋望风,李某趁受害人睡觉之机盗走该手机,后逃离现场,将手机以550元销赃。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618元。又如2017年6月办理的王某盗窃案。2017年5月14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到西安市雁塔区某网吧上网。15日凌晨5时许,该王起身上厕所时发现受害人熟睡,遂将其放置电脑桌上的一部手机盗走后逃离现场,于当日下午将所盗手机以250元卖掉。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700元。

  二、瞄上群众“电驴子”,剪锁链“一骑绝尘”

  一些不法分子选择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高等院校、街角路边,也有“打时间差”趁外卖人员上楼送货之时,窃取价值不菲的电动自行车。据统计,雁塔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盗窃案件,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占13.07%。如2018年1月办理的姚某盗窃案。2017年7月3日16时许、6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姚某伙同张某(在逃,已上网追逃)先后窜至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某小区门口,趁受害人送外卖之际,将2辆电动车偷走。经鉴定,该两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400元和4500元。又如2018年8月办理的张某盗窃案。2018年6月5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来到某城中村发现一辆车轮未上锁的红色电动车,遂使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打开该车车前盖板,接通车辆电源线后将该车骑走,逃至锦业一路与西二环十字附近时被民警抓获。

  三、找到汽车“新目标”,砸玻璃窃取财物

  一些不法分子选择路边、地下车库等处停放的汽车作为作案对象,通过砸破车窗玻璃,进而窃走车内财物,如中华烟、茅台酒、手提电脑、现金等财物。据统计,雁塔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盗窃案件,通过砸车玻璃窃取财物的案件占7%。如2016年3月办理的梁某盗窃案。2015年10月31目凌晨2时许至2016年1月7日凌晨4时许,梁某先后七次分别在西安市雁塔区窑头南巷、唐延路等处,将停在路边的7辆车副驾驶、后窗车玻璃砸碎,盗走车内现金、笔记本电脑、茅台酒、中华烟等财物,价值1.5万余元。

  四、留意“微信”“支付宝”,“窥”密码转账生财

  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套取被害人手机密码,采用转微信零钱、QQ钱包,操作支付宝、“微粒贷”等贷款平台,后转入其名下账户等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据统计,雁塔区院近三年办理的盗窃案件,通过以上方式窃取财物案件占到7.6%。如2018年8月办理的刘某盗窃案。2018年4月21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回到暂住的受害人租住房内,趁受害人睡觉手机放在床头充电之际,将受害人的手机盗走并坐出租车逃离,随后利用之前获知的受害人手机开机及微信支付密码,将受害人微信钱包内人民币1900元通过出租车司机套现1600元,付给出租车费用200元,其余100元用于网络消费;并从受害人微信绑定的银行卡转账2550元;将手机以600元变卖。

  经分析,此类犯罪呈现出以上新特点,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支付功能的更新换代,客观上导致传统盗窃手段失去生存土壤。以前现金支付为主,自从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兴起后,小到几元钱的食品,大到几千元的物品,人们更习惯于扫一扫支付,随身携带现金变少,传统盗窃手段失去用武之地。二是一些人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主观上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一些人在网吧上网、平时停放电动车汽车、使用手机时,掉以轻心,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不留意周围人群,未妥善保管自己财物,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最终带来若干财产损失。三是受拜金主义、快速生财等狭隘金钱观的影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一些人观念中发生动摇。一些人受各种狭隘金钱观影响,变得好吃懒做,抱有侥幸心理,净想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砸到自己头上,甚至不惜违法干这些来钱快的买卖,使偷盗成为赖以生存的手段。

  为有效防控此类犯罪,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管控。充分利用现有监控设备,网吧要加强管理,尤其加大对夜间、午间等案发高峰期的掌控力度,商户要保持对本店收银台24小时的密切关注,公安机关要充分调配好力量,注重对上述场所的精准管控。二是严密保管好贵重财物。个人要保管好手机,对各类密码实行严格保护,汽车、电动车等要上好锁,最大限度防止盗窃事件发生。三是将更多公共空间纳入监控范围。尤其是存放车辆、电动车的场地,要加强视频、摄像头等监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努力营造不敢偷、不能偷、偷了必被抓的氛围,从根本上减少盗窃案件发生,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西安市正在全力推进的“雪亮工程”就是在这方面作出的有益尝试。四是做好以案说法工作。关注新技术发展,总结提炼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人民群众早认清、早看准、早具备鉴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尽最大努力保护其财产安全。

  (作者: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廉岁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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