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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检察出版社录制视频的点滴感悟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20181225,高检院发布了第49号指导案例,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行职责案,随后,检察出版社邀请凤翔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录制第49号指导案例的相关解读视频。作为本案的承办检察官之一,院里决定由我负责本次视频的录制工作。由案件承办人到老师角色的转化,对我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和体验。 

  在做讲义之前,我在想撰写指导案例的时候,我配合高检院张处长对案例进行了二十多次修改,几乎从各个方面对案件进行了思考,那么讲义的撰写修改次数就不会太多,是这样的吗?同时我又怕自己写不好讲义,在大家面前闹笑话,心情是无比矛盾和忐忑不安的。 

  录制教学视频的关键是讲义的撰写,PPT(演示文稿)是根据讲义提炼关键句子组成的,讲义经过检察出版社数字中心审核,报检察出版社总编辑审核通过。在撰写讲义之前我和鲜编辑沟通检察出版社对讲义的要求:撰写一万字以上的讲义,内容越详尽越好,可以适当的扩充举例,并制作PPT,解读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重点是调查取证和法律运用。我根据本案特点决定将讲义的内容分为六个部分:1、事实认定2、证据运用3、法庭调查与辩论4、法律适用,5、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6、经验分享。其中第12346部分可以借鉴检察出版社提供的刑事案例讲义模块,第5部分必须自己根据案件特点撰写。 

  高检院49号案例的讲义前后经历了四个月11次修改与完善,在这个过程中特别感谢省院的陶老师和我大学的李老师对写作讲义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和鲜编辑学到了在修改文章时候使用批注这一功能,这个功能很容易看到Word文档修改的地方,这是我新学到的一个小技巧。在我认为自己已经思维枯竭的时候,在经过了别人的提点,思维定势就会被释放。在工作中,团结一切可以用到的力量,尽力做到最好。 

  我本人是宝鸡市检察院任命的检察教官,面向全市民行工作者讲过业务应用系统,是有讲课经历的,这样的我录制教学视频会不会容易一些呢?事实果真如此吗? 

  录制视频有点类似电视台制作节目,背景是虚拟的,面对空气讲课,视频时长在一个半小时左右,录制了三遍,每一次录制过程中为了配合虚拟背景,我的活动范围在一块60平方厘米的砖块内,需要长时间保持站立姿势。我本人有一个特点,事情越是熟悉,语速越快,视频要求语速比平时说话慢一点。事实上面对空气和面对人的时候讲课完全不同,我看不到听众的反应,我不知道什么样的语速适中?那里需要重复?为了克服了语速过快的问题,我将自己讲稿拿在手里,临场组织语言,想象自己面对听众,加上思维的过程,最终符合了教学视频的语言要求。 

  录制教学视频的过程中,检察出版社的编辑、我的各位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提出了许多的修改意见,让我明白了团队的重要性,我们的检察工作也是如此,我从事的公益诉讼工作需要同事的紧密配合,一个好的公益诉讼团队非常重要。 

  (作者:凤翔县人民检察院 陈艳妮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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