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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来科普什么是“未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最近出现了一个高频词“未检”,百度搜索一下竟然有四百二十七万个搜索结果,那么究竟什么是未检呢? 

  “未检”可不是“卫生检查部门”,更不是“车辆年检”。它的全称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根据《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同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暖心工作。 

  检察院为什么要设置未检科?未检科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少年司法领域知名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说道:“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不同,在很多程序上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说对未成年人案件要引入社会调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等要求,要做家庭监护的支持,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专业社会服务机构衔接等。尽管案件不多,但工作量却很大,且涉及面很广。如果没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审判机构,专业办案队伍就难以保障,就无法保证涉案未成年人由专业人员办理”。 

  “少年司法的理念、原则、制度和程序均与成年人案件不同。各国长期实践及研究数据表明,适用成年人案件的司法体系会让未成年人交叉感染,极易使其形成封闭心理和反社会人格,导致再犯,对社会的后续危害极其严重。因此,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必须要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这样才能采取专业的措施对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年人予以干预,防止其形成反社会人格,促使其回归社会;同时,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也同样重要”。 

  未检科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维护其合法权益,有利于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各项法定制度,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特色工作模式,比如开展未成年法制宣传教育等。 

  未检的发展历程:1986年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成立;1992年全国第一个独立建制未检科设立;2009年全国第一个省院未检处成立;2015年底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标志着检察机关四级未检机构组织体系基本构建完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已度过32个不平凡的春秋。30多年来,未成年人检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年办案组”到未检“品牌”团队的涌现,从制度模式的萌芽探索到如今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未成年人检察正在坚定的道路上蓬勃发展。 

  为什么提倡未检?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发育、社会认知水平、自知自控能力等方面不如成年人,需要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采取特别诉讼程序,而“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有利于全方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用特殊的办案机制,例如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制度、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未成人犯罪的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未检检察官的日常工作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看守所提讯+亲情会见;出庭支持公诉并开展法庭教育;给中小学生上法治课,给暂时迷路的孩子、未成年在押人员上法治课;做孩子们的知心朋友;开学季,带着精心制作的展板和宣传册,在学校周边宣传普法;在特定的日子,开展关爱未检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监所检查未成年人分管分押落实情况,与在押未成年人谈心;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未成年人的问题及时给相关单位发检察建议;和监所部门一起定期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专项检察;与企业合作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轻刑涉罪缺乏有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爱的港湾”,帮助他们“获得新生”…… 

  (作者: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曹茹婧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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