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电力职工在电业管理,用电安全,线路维护,电费收缴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在保证国家电力政策贯彻执行,保障电力资源效能利用,保护电力设施正常运营和维护电力企业利益,创造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但也有少数职工违反规定,在电费收缴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钻制度管理上的空子,用多种手法捞取不义之财,侵害了国家、企业、群众利益,损害了电力部门的形象。笔者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电工在电费收缴等方面存在以下十方面的问题:
一、利用票据作案。一是用白条收取电费,电工在收取电费时不出具正式票据,用打白条的方法收取用电户的电费。某电工在两个小企业仅一个年度就用白条收取电费十一万余元,加上以前年度和在其它用电户用同样方法收取的电费,数字竟达数十万元之多。二是用作废票据收取电费。由于电费收费旧票据清理不及时,电脑亦可制作打印票据等,电费票据只要套印公章对方即认可,给电工以可乘之机。某电工在联通公司通信塔利用旧票据五、六年间收取电费14万余元据为已有。三是无条据或非正式票据收取电费。这部分主要针对小企业,小作坊,小建筑、小加工、小门店等临时用电户收取电费,且量大面广,用电户将电费缴结后只要能用电,电工给不给票无所谓。对临时用电户还采取内部自制收据收取电费,某电工在一个季度就用自制票据收取粉条加工户临时用电电费5万余元。
二、利用权力作案。一是电工采取不报户的办法收取电费。用电户申请用电,电工给用电户接计量表却不给单位报户,单位也无法掌握,电工便将收入的电费归己。二是电工收取人情电费。电工对亲朋、有权势的人和部门、对请吃请喝者不收或少收电费,从潜在资源中得到好处。三是电工“靠山吃山”自己沾便宜使用电能。对自己办的企业明缴暗补,不缴电费或少缴电费,用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方法,变相“转移支付”,加收线损或多收取电费等方法给自己补偿。
三、利用电力价格政策作案。一是电工用高电价收取电费,低电价缴进单位。由于在基层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对影响环境、高耗电能企业还执行高电价限制其发展的政策,电工就用在高电价用户收取电费,低电价缴单位的方法,个人从中间差中获利。如某电工在废旧塑料离子生产厂以非普工业电价0.7896元/度收取电费,以农业灌溉电价0.30元/度缴单位,中间相差0.4896元/度之多,这种现象在基层电工电费收缴中占有相当的比例。二是用不同的电价收电费。电工在用电户中人为执行不同的电价,同类小企业在甲处执行高电价,在乙处执行低电价,对缴低电价用户说不能给票,不然会被发现,但这部分电费不给票后,电工便将电费神不知鬼不觉的装入个人腰包。三是国家对用电量一般达到一定的数量实行低电价收费,鼓励用电,但电工在达不到用电量的时期也按高电价收却按原定的电价缴回单位,从中间差中谋取利益。
四、利用计量表作案。一是换表法。电工以表被毁等各种名义或拆表、换旧式电表之机,对用户换表,使电表所计用电量在多收电费后无法核对,多收的装入私囊。有的电工私拉乱接计量表造成不匹配烧表、换表。尤其一个电工将电线杆上的电表随意拆卸,并“不慎”从高处掉下,以表摔坏为由换拆表。还有的用“移花接木”的方法,将甲的计量表装到乙处收费。二是虚实法接表,一块表控制多块表,多块表控制少块表的方法收取电费。电工对用户计量表虚实各接一块表,虚接的按低电价缴单位,实接的表对用电户按高电价收取电费。或采用一块表控制多块表的方法,对一块表下的各用电户加收电耗,搭车加收劳务费、卫生费等。或对有的表不缴或少缴,以各种理由与其它表分摊电费,加大电价,将总表的度数按标准缴单位。还有的电工利用计量表单相、多相做文章。有个电工在给小企业报户时是三块单相表计量,却只给企业内部装一块表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而对报户的三块表每月只接二相,另一相虚接,给单位报度数不以为据,只为公开做样子,起掩护作用,应付单位检查,用“二鬼偷油”的方法,从中收取电费少量归单位,大量归自己。三是组合表、复合表套装。电工按用电分类分别装几种不同的计量表进行不同计费。或大表套小表,大小表混装,越表接线,私拉乱接,造成混乱,混水摸鱼,乱中渔利。
五、利用在电费计算上作案。一是计量表有的要加数字,乘倍数。有的要加10%收费,有的应该加却不加,粗估一个值收取电费,有的按15倍20倍计算,电工将应为15倍却按20倍收费。有时利用计算上的专门失误,云遮雾罩的专业术语让用电户信以为真,多收的电费归己。二是多收少缴。电工在小企业以高电价收取电费后,只按单位核定的数字缴回单位,多收取的便据为已有。三是用借电量的方法收取电费。电工在甲用电户处没有抄表收费,在乙用户处多记用电量,收费入库,下月将甲的电费收回不缴单位归己。有时还在用电户中多估计度数,按大概估算的用电量收费。有些地方为防止用电户偷电盗电,将电表挂在外边高处,用户看不到,电工说多少就多少,并以线损大为理由借电量,每月都这样操作,名义上是借电量,但大都只借不还在线损中处理后为自己敛取了不义之财。
六、利用用电户之名缴费作案。一是电工在用电户停用电时不报单位,用该户名继续缴费,一般是收取小企业的高价电费,用停用电户名下低电价缴单位。二是电工给甲从乙处接电却不给单位报户,乙报户缴正常的电费,甲的电费却不缴给单位而落入电工腰包。三是对有些用电户的电费不全额收取,每次让用电户有点甜头,给其一点“让利”“甜头”,用电户不对外说,别人也不会知道。某电工在某砖厂仅“让利”就达一万余元。收取的电费成为“弥补线损”和电工捞钱的途径。
七、利用科技手段收缴电费作案。电工应用先进技术使计量表走快或变慢的办法收缴电费。一是吸表,使计量表数字不走或变慢。二是倒表,使计量表数字向后倒。三是遥控表,掌控计量表的快慢等等。拨快表是为从用户中多收电费,倒回表是为少缴单位电费,从中渔利。
八、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作案。一是利用单位对计量表没有建立台帐底卡或台帐底卡形同虚设,记录不甚健全,电工将计量表随意拆卸、更换,以便乱中取利。二是单位不登记表号,随意性大,电工缴费时想给那个用电户名下缴就自行决定。三是单位只计台区总用电量,电工只按总表的总走度数缴单位,没有实收实缴。停用电户的计量表成了给单位缴电费的调整表。还有的电工采取攒电量、余电量的方法,在其他用户中多计电量,多计线损等,在一块或多块计量表下积存电量。有个电工用攒电量的方法,积攒电量二十多万度,伺机将积攒的电量处理时被发现。
九、利用违法违纪手段收取电费作案。一是诈要电费。企业没有用电,电工却说用了多少,若缴即通电,不缴就停电。一个电工在某水泥企业告诉承包人说前承包人欠二万余元电费,缴清电费后才能生产,不缴就停电,承包人只得缴清“电费”。后查并无其事,但这部分钱实际已落入电工腰包。二是吃拿卡要。在企业拿产品顶电费,吃喝费用拿电费除帐。有的强行索要达到一定数额形成受贿行为。三是将收取的数额较大的电费长期挪用,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十、利用电力器材谋利作案。一是利用线路改造虚报冒领材料,剩余的盗卖归已。被查处的一个电工家里几十平米的房子塞满了电材料,并已有许多电材料已出售。二是垄断专营。电表、电线、电产品、电器材以别的地方生产的不准用,或判定为不合格。电工自己采购的电材料却能使用,损公肥私,利益自得。三是在工程中多报费用,虚报费用归自己。有的电工私接工程,出现问题单位买单。如在一私自揽接的学校线路改造施工过程中有人员受伤,还得单位掏钱治疗。致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线损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特殊性,电能在运行中产生热消耗,电线、电器,设备陈旧老化,高耗能材料使用,电力事故,馈线落地、搭接、外力、人为,自然,跑冒滴漏加之偷、盗电现象等等原因都可能造成电耗。电力系统通过多年运行总结,已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核减,但电工由于除前面的原因外又采取了多种手段将电费据为己有,人为造成大的电耗,就以弥补线损等理由进行操作,为已谋利,加大了企业运营成本,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二是以用电量收缴电费应如实给单位计缴,按目前的电力运营机制,一般是变电站将电能配变压后输送给供电所,每月按供电所辖区的变压器作为配电单元计算供电量,供电所将各台区总电量按标准核减线损后由电工抄表收回,不管你怎样收回,只要按总读数缴够就行。这样便给电工留下暗箱操作的机会,以弥补线损、借电量、倒电量等理由、借口或打白条收取电费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某电工给一个砖厂挂了两组电表,砖机计量表正常计收电费缴单位,另一组风机计量表正常运行却收入不缴单位,而风机用电量比砖机用电量大的多,并且风机在正常运行中也使用电能,可被电工计入电耗中,人为的造成线损增大,也给电工造成以各种借口收取电费弥补线损的机会,但实际却被电工混水摸鱼,将收入的电费装入个人腰包。
三是电工滥用权利,监督不到位。按规定用电、停电都有一套手续,但电工在基层就是老大,随时可以断电,卡要电费。盖房子楼板上到半空中电工找个理由就停电,上不得下不得。某企业几万条鲜鱼待冷冻,电工说停电检修,只有电工心知肚明,用电户却不敢得罪电工,敢怒不敢言。
四是安装计量表手续不严格。用电户的电表,电工说换就换,将正用的电表借口拆卸,不按规定缴单位检验。又将电表随意换到别处,进行计量收费归己。
五是管理存在漏洞。台帐管理不严格,不健全,按规定抄表都应有底卡,帐实相符。有的单位嫌麻烦,电工按抄表总数缴回单位即可,不管帐实是否相符。有的报户不登记表号,台帐信息反映不全,给电工造成可乘之机,任由电工随意操作,换表捏数字,却无法查清。有的无表号缴费,表号不相符缴费,临时给无表号缴费,有的电工利用用电户大都不记帐、不留据的实际,任打白条收费单位却难掌握,钻了管理上的空子。
六是对电工放任自流,由于在许多人的思想中,电工在电费收缴上小打小闹成不了大气候,损失也不是多少。但天长日久,积少成多,积沙成塔,千家万户累计不是个小数字,一加十,十加百,加成千千万,看似每次每户一点钱,累计数字是惊人的,损失也是巨大的。电工一般研究用电户的偷电、盗电手法,积累了经验,但也成为其作案的轻车熟路,除用传统手法外,还不断推陈出新,有些手法,老电力职工闻所未闻,稽查人员也从来没听见过。用电户偷电只是一两种手法,而电工集众家之长,多种方法遍撒大网,捞取不义之财。有道是家贼难防,一般供电所给电工委以重任,也比较信任,电工出现问题靠借口便可冠冕堂皇的搪塞过去,蒙混过关。隐蔽性强,难以检查,且电工大都是在电耗上做手脚、钻空隙,一般也难深究。值得一提的是有些电耗、线损就是电工人为造成的,电工本来是电业的守护者却监守自盗,谋取不义之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是加强管理。加强对基层电力职工的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理力度,从政治思想,法律纪律教育入手,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正本清源、洁身自好的重要性,提高遵法守纪的自觉性,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决不手软,该处理的坚决处理。以勤查是主要的,教育是重要的,严处是必要的,管理是需要的为根本,制定出相应的得力措施,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
二是严格抄收监督分离。要严格按照抄表者不收费,收费者不抄表,监督者核表并稽查电费的规定运行,抄收分离形成监督。要采取普查抽查,上查下查、自查互查相结合,不能流于形式,应付差事。还要实行岗位轮换制度。有的电工几十年在一个地方,容易造成漏洞和出现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稽查制度。应在电力部门设立独立的核查稽查机构,可上管一级,落实责任,若不认真尽职尽责,出现问题连带处理。由于目前国家的人事管理制度问题,基层的自查往往流于形式,查出的问题难以处理,电力稽查职业不固定,有时查了某人,工作岗位调整时可能被分到同个单位部门工作,使稽查处理碍于情面。有的还怕司法机关查出问题,有的甚至遮掩捂盖阻挠,不提供证据,对反映出的问题内部批评教育了事。
四是设立告知制度。用发卡、本、书等形式向用电户说明电费标准,索要票据,对违法收费举报有奖等。设立举报箱,每个单位设举报箱,由稽查掌控,查有结果,查有答复,不能置之不理,一个月内不答复可向上级反映。
五是要加强帐、表、卡管理,健全台帐,资料完整,任何计量表都有帐卡,收缴清盘,停用即销户,使用就报户,随时清查电费收缴情况。
六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采取得力力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监督,堵塞漏洞。电力部门要加强管理,加强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电力运营秩序,保障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维护企业利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者: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荆刚 编辑: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