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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不失爱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作为一名控申部门检察官,我办理过多起司法救助案件,今天我讲述的故事是对一个因案造成的失独家庭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让失独家庭在面临“失去”之痛的困境时,能及时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守护”之美。 

  “周检察官,我代理的一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死亡,她户籍地在本县,但案发地在外县,她的母亲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吗?” 

  2022年的一天,本地律所的一名律师打来电话,给我提供了一个司法救助的「线索」。 

  女性?死亡?失独?这些敏感的字眼在我脑海中勾画出一幅悲伤的画面。 

  我立即告诉律师让这位母亲来院,我们需要进一步的了解,审查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如果我的孩子还在,她应该和你一般大”,这是这位头发花白的母亲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她的眼里压抑着泪水,我能感受得到,而我也忍不住心酸。 

  我赶紧招呼她坐下,她一边打量着我,终于还是落下眼泪,把她孩子的事情说给我听。 

  那是20025月的一天晚上,时年16岁的独生女儿在外县上学时被害,她的家庭从此成了失独家庭,而犯罪嫌疑人唐某则潜逃直至2021年才被抓获归案。 

  经过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唐某被判处死刑,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却没有给被害人父母赔偿一分钱。 

  这位母亲告诉我,失去孩子后让她久久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也没有再要孩子,目前和老伴相依为命。随着年龄的增大,收入降低,病痛缠身还需要长期服药医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经过初步的了解,这位母亲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现场帮她制作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复印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户口本等材料,告知她回家耐心等待结果。 

  随后,我到其所在的社区了解家庭情况,社区出具了“无其他赡养义务人,老无所依,生活困难”的家庭情况证明。“如果能够给予司法救助,那确实是为这个家庭解了燃眉之急。”社区同志这样说道。 

  鉴于这个失独家庭的特殊性,我又主动联系了案发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上级检察机关,提请进行联动司法救助,加大力度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经过审批,两级三院最终决定向这个家庭救助5万元。 

  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我又看到了这位母亲湿润的眼眶。她由衷地说:“检察机关没有忘记我,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我要把后半辈子的日子过好。”我鼓励她早日从悲痛中走出来,迎接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失独,意味着要独自面对失去子女的人生下半场。这样的悲痛我可能无法感同身受。 

  但司法救助作为“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我们可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我们会在重要节日为这个家庭送去慰问品,我们也将与民政、妇联等部门持续联动,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积极向困境人员传递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 

  我相信,大家的力量,会让她们走出阴霾,走向明天。 

  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文字:周俊(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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