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先着迷于读书,是在初中的时候,记不起在哪里买来一本《路遥小说作品选》。读起《人生》,那亲切的方言、扣人心弦的情节和揪心的感情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像发现了宝藏,紧接着一口气读了《惊心动魄的一幕》、《黄叶在秋风中飘落》。特别是读了《早晨从中午开始》,我深深体会到中国最苦的作家、为艺术献出生命的作家,即便身处最艰难的境地,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之后的一个暑假,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三本百万字的大部头——《平凡的世界》,我趴在床上,坐在沙发上,走在地板上,白天黑夜,一气读完。从此,我心灵深处播下一颗种子: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我明白,一个人要成就某种事业,就要有初恋般的热情和宗教般的意志。
上了高中,我为气势磅礴的《滕王阁序》,飘逸不群的《蜀道难》、《将进酒》,沉郁悲愤的《报任安书》所激动、所感染。我不断诵读这些诗文,感受着作者那辽阔的胸怀、恢弘的气势、冲天的才气、坚韧的品格。这些作品如瀑布般震撼着我的灵魂,激流般洗涤着我的心灵。我知道,人生要有信仰,要有情怀,要有奔腾不息的激昂,也要有坚毅隐忍的平静。
大学期间,读书的时间更多了,读的书也更广泛了。《道德经》、《理想国》,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卢梭的《忏悔录》、佛洛依德《梦的解析》、梭罗的《瓦尔登湖》、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李泽厚的《美的历程》、比尔•波特的《空谷幽兰》、周国平的《朝圣的心路》等等。很多读不懂的书,硬着头皮读;喜欢的书,身临其境地读,慕名已久的书,急不可耐地读。
工作之后,我的读书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政治类的书,《毛泽东选集》、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傅高义的《邓小平时代》、中央党校的《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王跃文的《大清相国》、吴晓波的《激荡三十年》等。通过这些作品,我了解到我们从何而来,将去何处。
法学类的书,拜读了《修律大臣沈家本》,看到一代学术大家在中国法治道路上孜孜以求。精读张明楷的《刑法格言的展开》、陈瑞华的《看得见的正义》、郑玉波的《法谚》。这些短小精悍的法律谚语架起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人情的桥梁,让我感受到西方法治的民间根脉。再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朱苏力的《送法下乡》,冯象的《政法笔记》等,了解法律在中国如何走向现代化,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当然,接触最多的还是案件,所以阅读最多的也是司法实务专著、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这部分书,有针对性地读。在具体案件中体会司法工作者庖丁解牛,将法律运用在个体司法案例中。感受他们如何平衡法律与人情,如何调和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冲突,如何将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如何将民事法与刑事法、行政法相衔接,如何将刑法总则这个大公式和分则这个小公式运用在每一个案件中,如何整体而非局部地分析案件,如何将案件的宏观把控和证据的微观要求相结合,如何依据沉默的书本,一条一条寻找现实生活中的理由,将案件改变定性。学习如何写就一份法律适用准确、案件描述客观、法言法语运用精当的法律文书,如何将一个案件在既符合法律的内部刚性要求,又具有文学的外部华美体态的基础上报道给读者。
有人说,真正的休息并非躺在家里睡大觉,而是做另外一件事,换一下脑子。生活中,我依然保持着阅读“课外书”的习惯。读《菜根谭》,我要学如何做人做事;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我知道,人的一生啊,究竟要经历多少挫折;读《路遥传》,让我更好理解路遥的作品;读《沉思录》,我懂得伟人如何思考……
经常往返于延安、西安两地,坐火车非常无聊。我就在一套《大家小书》中选购了二十几本,都是各个领域大学问家写的非专业性的小读本,厚则四五百页,薄则一二百页,装在包里很轻便,一去一回刚好读完。既打发了旅途的无聊,又长了见识。这些书,平时我是舍不得读的。
常常有人对我说:“他读完书就忘记了。我说不要紧”。林徽因说过,“当我还是个孩子时,吃了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起吃了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中间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骨头和肉。读书对人的改变也是如此。”秘鲁作家里韦罗说:“真正的幸福,在于始终保持开拓的热情”。对读书保持热情,可以滋润心灵,启迪智慧,保鲜幸福。
(作者: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刘晓峰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