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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应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如今,读书学习,与经典对话,正在成为人们追求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读书是修习党性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多读读“毛选”“邓选”“之江新语”等好书好文。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是我常放在手边的读的几个短篇,“老三篇”距今已过七十年有余,时下看来,依然历久弥新,三篇文章鲜明地阐述了如何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是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修习党性不可或缺的学习材料。“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些经典语录常鸣耳旁,使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成为一个老党员一辈子修行。

读书是增强工作能力的必由之路。我在平时工作中一直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以致用,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十指弹钢琴的内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多次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有关法律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增强自己的本领,来解决好各种问题。

读书是居家旅行的伴侣。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平时陪孙子读读《百家姓》、《弟子规》、《三字经》;和儿子谈谈《论语》、《三国》、《大秦帝国》;与同事说说《刑法》、《刑诉法》和执法办案实践。书中乐趣跃然生活角落,有如法般无孔不入,又无可或缺。

读书是一个人获取知识的最主要途径,学习还要与思考相结合。我们想要不断提高完善自己,始终要把读书学习与加强思考紧密联系起来,让学在思中发光,让思在学中发亮。不要把读书和思考割裂开来。《“书呆子”现象要不得》一文中讲到有一些人,虽然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也经常读书,但却没有真正做到求知善读,不是专注于死读书、读死书,就是生搬硬套、照搬照抄,还有的纸上谈兵、华而不实。“书呆子”现象的存在,不但害人害己、影响工作,而且危害长远、影响恶劣。追根溯源,这种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学风上的问题,也就是理论与实际严重脱离。“书呆子”现象要不得,不读书更要不得。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读书能使人胸怀大局,着眼长远,沉心静气,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一件一件实事去抓,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赢得同事的认可、事业的进步。现在有些人不愿意读书,不喜欢研究,不深入思考,只做简单的事、具体的事,出成绩快的事。长此以往,造成本领恐慌、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关键时候,束手无策,遇到难题,没有招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为了提高自身本领,我们需要学习。为了应对和妥善处理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需要学习。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终身追求,如饥似渴地学习,哪怕一天挤出半小时,即使读几页书,积小流成江海,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作者: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杜安平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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