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2426人受到表彰,包括167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756名全国先进工作者。陕西受表彰64人,其中全省检察机关1人,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树峰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
张树峰,中共党员,现任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9年来,用执着和坚毅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曾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
他刚正不阿,一身正气惩贪腐。在其从事职务犯罪检察的近20年间,依法查处了100余名职务违法犯罪分子,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带领检察侦查办案团队先后立案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5件5人。他胸怀大局,一心为公护发展。针对盗窃、侵占“双高”建设物资刑事犯罪案件频发问题,他带领办案团队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经筛查分析比对,实地核查问题线索11个,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市场监督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推动从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他心系群众,一片真情暖民心。对一起兄弟俩因矛盾纠纷误伤哥哥致其死亡案,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协调当地政府解决家庭老人和孩子生活困难。每逢“三八”“六一”等节日,他就带领干警去看望慰问,一帮就是14年,从本就不宽裕的家庭收入中累计帮扶资金、物资5万余元,被当地群众称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贴心人。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