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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平凡人生抒写永远的忠诚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

  2019年1月份,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做出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刘刚学被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这是近年来该院干警个人荣获政法系统的最高奖项。

 

  “为人民服务”常放心间。“工作中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人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要事”,这是刘刚学的工作信条。2017年7月,在扶贫工作中他得知从2015年8月开始因蒙华铁路的修建导致集义镇寿峰段油路路面严重损坏,施工车辆通行后引起的扬尘给当地沿途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不仅农作物被裹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土,有的地方群众都无法在外晾衣做饭,甚至部分群众还因长期呼吸扬尘而引发呼吸道感染住进医院。虽然村里的一些群众多次到施工队商讨解决方案,但始终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置。了解到此事后,他依托检察职能主动出击,带领干警经过深入认真的调查,并根据调查事实就施工车辆扬尘给群众带来的危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对两家施工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认真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解决扬尘污染。很快,施工队便提出用洒水的方法减少扬尘,并就相关事宜与施工段的群众达成初步解决方案。在他的争取下,给路面洒水的活交给了村里的两名贫困户,不仅成功解决了施工车辆扬尘给群众带来严重影响一事,还给贫困村群众也带来了脱贫就业好机会,一举双得,受到了当地群众高度赞誉和好评。 

  他不仅是一名帮扶干部,还是检察院包扶桌里贫困村的主要负责人。他工作认真、负责、细心,说一不二,深得群众信赖,村民有什么事情都愿意找他解决,村里的规划发展也愿意请教他,请他帮忙,请他指导。在他的努力工作下,全村发展产业户77户,发展产业3180亩,其中,核桃1300亩、花椒1100亩、苹果780亩;基础设施实现了巷道硬化,通柏油路,修建蓄水池、卫生室、垃圾仓,安装健身器材,电网改造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全村村容村貌、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脱贫致富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17年检察院被集义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帮扶单位,2018年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优秀帮扶单位,他个人也被评为优秀帮扶干部。 

  做人一尘不染执法一丝不苟。工作中,他雷厉风行、肯吃苦、敢担当,不管什么工作,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在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期间,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为期2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为了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为了快速熟悉公益诉讼业务工作,他带领民行科干警加班加点熟读相关法律,并积极与省、市院民行处业务骨干进行咨询等,使公益诉讼工作很快开展起来并取得优异成绩。两年来,他们向县林业、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2017年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成为延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当庭宣判,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2018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法院于6月14日当庭作出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高检院微博、头条和陕西检察微博以及延安日报、宜川微讯等媒体报刊适时进行了宣传报道。2019年元月又提起全市第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部只有他一个员额检察官和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大家团结一致、勇于担当、不辞辛苦、努力工作,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恢复森林植被面积446亩;督促关停一家违法采石场、一家违法排污洗车场和一家违法排污洗涤厂;督促9家洗车店进行整改;督促封堵违法排污口41处;督促清运垃圾100余吨,清运河道堆积泥沙2万方;督促查处1家网络餐饮(美团外卖宜川店)进行整改,规范经营;督促解决了县城饮用水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0余万元等。而且,经他努力沟通协调,2018年2月24日,宜川县检察院与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宜川建设的意见》。县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县域经济发展和公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该院不仅开拓了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而且让社会各界对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多认同感。 

  他常说:“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我们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他还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党委政府失去指望”。有时为了办好一件案子,他流汗吃苦不说,还要顶住许多压力。2018年在一次排查公益诉讼线索中,刘刚学发现某乡镇辖区内有大量垃圾乱倒,严重影响到群众生活,污染了周边环境,而这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正好是他的熟人,刘刚学立即掏出电话打过去,让及时整改并说要发检察建议。这个熟人和他商量能不能不发检察建议,被他断然拒绝。刘刚学曾在乡镇、政府法制办工作的经历,认识的人较多,他常对自己分管的民行部门干警说:“不管是谁,只要他不依法履行职责,侵害了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就要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他履行职责”。 

  有人说他不讲情理,也有人说他“不开窍”,但他凭着一名法律工作者的道德良知,凭着他对检察事业的无限执着,真正维护了一名秉公执法、正气凛然的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正是他这种勇于坚持、敢于担当、一身正气,2018年3月,他因工作业绩突出,被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7年度全市执法监督先进个人、2018年4月被宜川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优秀基层政法干警荣誉。 

  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坚守。除分管业务工作外,他还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在他的努力工作和领导下,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由于他努力工作,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连续三年被县上评为年度考核优秀,2018年7月被中共宜川县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宜川县人民检察院被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他撰写的调研文章《基层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和举措》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为民服务无止境,丹心一片铸检魂。“检察官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守护者,公正执法是我的天职,忠诚是我从检的人生底线,我的工作虽然是平凡的,但我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多亮一点光、多发一份热,让自己对党、人民和法律的这份忠诚多一些亮度,多一丝温暖。”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丹心一片铸检魂,他以一名普通检察官的“工匠精神”和朴素情怀撑起公平正义的一片蓝天、以实际行动精彩地诠释了“人民满意是我们的最高荣誉”。 

(作者: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世林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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