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守护公正的女检察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在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她性格开朗、业务过硬,业绩突出,她就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员额检察官宋晓玲。自2003年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宋晓玲先后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工作,从检以来,她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多次被院评为先进个人、五好干警。2012年被西安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9年、2017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强化学习是宋晓玲一贯秉持的理念。在政治理论学习上,她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去年10月份以来重点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及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业务学习上,她勤于思考,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以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工作难题,通过学习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她撰写的《亲情会见圆了孩子的梦》、《民行检察监督案源匮乏原因分析》等多篇文章先后被《法制之窗》、《西部法制报》刊载。同时,宋晓玲能认真遵守“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本色。多年来,其本人和科室干警无违法违纪,科室多次被院党组评为“先进集体”。

业精于勤荒于嬉。对于本职工作,宋晓玲始终兢兢业业,不曾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在刑事部门工作期间,她依法审查起诉案件5667人,所办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2013年在民行部门工作以来,她注重创新民行工作方式,依法进行全面监督。带领民事行政检察干警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为契机,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成效显著。她以法院检务工作站为平台,建立了“检法联合接访”制度,畅通了当事人反映诉求的渠道,消除了当事人对法院正确裁判的误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她多次带领民行检察干警对蓝田县秦岭北麓沿线,非法采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进行线索摸排,提起公益诉讼3件,并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参加了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带领办案组通过有力举证、质证及精彩的法庭辩论,最终使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全部支持了该院的诉讼请求,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她立足民行检察业务,与部门干警群策群力,建立民事诉讼监督的检法配合机制,与法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会签了法检两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实行法律监督的办法》,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的意见(试行)》,有力地促进了民行工作向纵深发展。她按照上级部署组织部门干警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集中对前两年所办案件进行评查、积极备战市院业务竞赛。同时,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监督法院对20151231日前未执行案款进行了清退,共计232万余元。同时,还做到对涉及邻里关系、家庭婚姻等案件与法院、司法局共同调解,确保了生效判决和裁定得到依法执行。

善良、乐观、积极、开朗,是宋晓玲给大家的第一印象。在同事眼中,她是一个好朋友、好帮手,更是一个好姐妹。部门干警因个人问题向她咨询时,她总是笑脸相迎、耐心解释;其他部门需要配合工作时,她总是第一时间全力配合,不讲任何条件。在她看来,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继续努力、加强、提高。

十五年从检历程,十五载春夏秋冬。宋晓玲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用心”,在检察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正是这看似平常的工作,才磨练了正直、谦虚、勤恳的品格。她以强烈的责任心、过硬的业务、认真的态度诠释着一名普通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作者: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赵禹 编辑:杜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