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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身残志坚忘我工作的人民检察官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8日

李松,男,生于1981年7月,陕西安康市岚皋县人,中共党员,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检察官,现任刑事检察部副部长。

2016年4月6日,在出差学习途中突发车祸,致使他从头至脚重伤达22处。折断的6根肋骨压迫脾脏出血,造成血气胸,致使他昏迷整整两天,在重症监护室与死神搏斗十天,才脱离生命危险。用医护人员的话说:“他是重活了第二世”。右髋臼骨折,2处脊椎横突骨折,致使他两个月不能下床。左锁骨骨折、左肱骨断裂,前后做了两次大手术,导致左手饶神经完全损伤,左臂肌肉萎缩,手背麻木,指关节活动受限,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落下了六级伤残。

突遭横祸,李松彷徨过、消沉过、绝望过,尤其是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的两个月时间里,他的情绪非常低落,心情很沉痛。但从柱着双拐迈步的那一刻起,他又象变了一个人,重拾了生活的信心,暗下决心,要与伤病搏斗一番。

2016年8月2日,单位领导和同事们前去看他。当时他还柱着单拐,第二次手术还没有做,左手还用纱布吊着。当听说上级加大了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单位实际完成数还没有过半时,他毅然请缨,要求立即重返工作岗位。领导、同事和家人好言相劝他都不听,还和妻子、父母闹了别扭。至10月底,短短两个月时间,他就主持查办2件5人贪污贿赂案件。行动不便,就让其他干警跑外调,他在办公室制定侦查方案、审讯提纲、询问提纲,不分白天黑夜地审讯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还乐此不彼,直到案件侦查终结才去做第二次手术。

2017年年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启动,领导考虑到他只有一只手能动,想给他安排较为轻松的工作。在征求意见时,他坚决要求到工作较为繁忙的刑事检察部工作。他说:“不要把我真当残疾人看待。甭看我只有一只手,别人能干好的,我照样能干。大不了我牺牲一些休息时间,多加点班!”

2018年3月底,公安机关和监察委相继报来16个批捕、起诉案件。部里本来人手少,有的干警又被抽调到搞中心工作,他主动承担了8个案件,而且大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占了一半。同事们看着他在电脑前艰难地表演着“一指弹”,真的服了。在他无声地影响和带动下,勤奋工作、刻苦钻研成了同事们的自觉行动。

他是一个爱钻研、爱探索的人。在他的办公桌上总是堆满着书籍。无论上班还是下班,一有时间他就坚持读书、研究问题。他研究制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等多项工作制度被上级参考采用,撰写的《预警性检察建议实施办法》在全国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研讨会上作为典型材料交流,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学习,被县委授予重大工作创新奖。

李松同志是一个永不服输的人,一个能不断战胜自己的人,因而他是一个最勇敢的人、一个可敬的人。自2003年进入检察院以来,他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先后主办60余起贪污贿赂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撰写职务犯罪预防报告20余篇,发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90余份,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督办50余件。他个人连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被岚皋县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授予“职务犯罪侦查先进个人”、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预防职务犯罪优秀标兵”等荣誉称号。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余世主 陈宏佑 编辑: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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