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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

  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18人,同比上升59.44%。不捕1332人,同比上升79.76%,不捕率24.90%,同比增加2.17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7675人,同比上升39.17%。决定不起诉1116人,同比上升47.42%,不起诉率为12.69%,同比增加0.6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54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65%。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91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217人,占提出数的85.85%,同比增加14.16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535人,占提出数的92.32%,同比增加21.20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587件,同比上升99.66%;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76件,占立案(撤案)监督数的81.09%,同比增加7.28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52件次,同比上升61.34%,已纠正1089件次,纠正率80.55%,同比减少3.10个百分点。 

  3. 刑事抗诉。全省检察机关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47件,同比上升30.56%,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占法院审结数的62.50%,同比减少1.14个百分点。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2件次,同比下降24.07%,同期已纠正66件次,纠正率80.49%,同比减少1.92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13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320件,同比上升68.42%,同期已纠正284件,同比上升57.78%,占同期提出数的88.75%,同比减少5.99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4人,同比下降3.12%;同期已纠正125人(含上期积存),占提出数的100.81%,同比增加12.53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9件,同比上升143.75%,同期采纳38件,同比上升192.31%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人。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19件,同比上升68.95%。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0件,同比上升130.77%,法院同期审结17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3件,占审结数的76.47%,同比减少23.53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8件,同比上升90.43%,占审结的98.35%,同比增加1.94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7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7.09%,同比增加34.54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8件,占审结数的95.21%,同比增加2.17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2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33.52%,同比减少41.31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7件,同比上升18.1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9件,同比上升145.83%,占审结数的96.72%,同比增加28.15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4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6.27%,同比减少19.56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3件,同比上升167.11%,占审结数的94.42%,同比增加10.90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67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2.27%,同比减少1.94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82件,同比上升111.23%。其中民事类立案41件,同比下降18.00%,占立案总数的1.88%,同比减少2.96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2141件,同比上升117.80%,占立案总数的98.12%,同比增加2.96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163件,同比上升120.71%。其中,发出民事公告57件,同比上升14.00%,占2.64%,同比减少2.47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106件,同比上升126.45%,占97.36%,同比增加2.47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6件,同比上升89.47%,占立案数的1.65%,同比减少0.19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5件,占提起公益诉讼的2.78%;行政公益诉讼11件,占提起公益诉讼的30.56%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5件,判决支持35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27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8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408.6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9.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6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4.8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5441.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家。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82人,同比上升243.40%;不捕107人,同比上升234.38%,不捕率37.02%,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2.12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68人,同比上升124%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1人,同比上升111.29%;不起诉21人,同比上升16.67%,不起诉率13.82%,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13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26人,同比上升333.33%,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7.93%,同比增加4.65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96人,同比上升23.3%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89次,受众人数10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147次,受众人数13万余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8千余份,组织现场法律咨询79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71件,其中首次信访669件,同比上升25.42%,占信访总量的99.7%,同比增加1.01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0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59件,同比上升181.5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41件,同比上升161.96%,实际救助人数154人,同比上升175.00% 

  七、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78人,起诉167人,同比分别上升1.30%、上升54.63%;对金融诈骗犯罪批捕10人,起诉16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下降33.33%。对“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起诉1人。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人、起诉3人。对24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4.34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1人,起诉5人,同比分别上升22.22%、下降66.67%。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419件,占立案总数的65.03%。诉前程序1426件,其中行政诉前程序1386件,民事诉前程序40件。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21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8.33%,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民事公益诉讼13件。 

  八、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人,同比下降68.4%,起诉5人,同比下降92.6%。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 

  九、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454件,同比上升48.02%。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855件,占19.20%,同比增加6.17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599件,占80.80%,同比减少6.17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005件,占45.02%;民事、行政检察类328件,占7.36%;公益诉讼检察类2073件,占46.54%;其他类48件,占1.08%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13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5人次,同比上升32.81%。其中检察长列席41人次,同比上升20.59%,占列席总人次的48.24%,同比减少4.89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4人次,同比上升46.67%,占列席总人次的51.76%,同比增加4.89个百分点。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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