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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2020年度十大新闻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 

  69日至10,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省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参加专题学习班学员们提出了“五个自觉”和“六个争做”要求,分别是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行动自觉,全身心投入学习,结合实际将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六个争做”分别是争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主力军、争做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主力军、争做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的主力军、争做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的主力军、争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超越的主力军、争做引领时代发展弄潮儿的主力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陕西“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五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2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五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诈骗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三类在我省疫情防控期间高发常见的犯罪。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三件,分别是西安杨某某妨害公务案,安康李某军、李某静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西安蔡某某寻衅滋事案;诈骗犯罪一件,即咸阳李某某诈骗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犯罪一件,即渭南王某景编造虚假信息案。 

  在疫情防控的第一时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既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战“疫”的积极成效,又鲜明展示了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力度。 

  在战“疫”特殊时期,发布典型案例既能发挥其对办案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又能通过充分说理和释疑解惑,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22条意见服务保障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 

  为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省检察院近日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做好自贸试验区检察工作的22条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强化四大检察领域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及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6个方面,强化履行检察职能,为陕西自贸试验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及生态环境。 

  4.陕西30人受聘成为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 

  1012日,陕西省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聘任仪式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举行。聘任仪式上,为首批30名受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及志愿者颁发了聘书。20208月,省检察院九部与团省委权益部、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着手策划未检司法社工及志愿者的培养、考核及聘任工作,经过前期的酝酿沟通、策划筹备、资格预审、集中培训和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从92名参与考核的社工和志愿者中确定了首批人员。此次活动是落实《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里程碑,相关部门将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改完善,持续积累经验,强化陕西特色,努力打造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闭环。同时,三方也将通过定期培训考核的模式扩大司法社工规模并重点向陕南、陕北辐射,着力解决各地发展不均、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 

  5.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蔡国强涉黑案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630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蔡国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57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当庭服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咸阳市查办的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在省、市检察院的悉心指导下,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挂帅组成专案组,在审查逮捕起诉环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切入点,针对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繁杂、法律定性疑难复杂等特点,探索推行“厘清案件脉络、加强释法说理、反复研判量刑”三步走办案模式,最终将57名被告人涉及的46起犯罪事实、16个罪名全面梳理完成,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法律适用准确,全案57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使原计划10天的庭审计划提前4天完成,极大减轻了诉讼负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6.陕西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为总结交流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情况,推广陕西省检察机关工作经验,202011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西安召开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 

  与会同志实地观摩了西安窨井盖治理现场和地下综合管廊现场。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住建厅和西安市检察院分别介绍经验,北京等7个省级院作交流发言。全国人大代表王润梅、胡春霞对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陈国庆副检察长讲话指出,全国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四号检察建议”抓出成效、做成刚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陕西检察机关主导沿黄9省(区)共同保护黄河生态 

  1027日,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法治分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的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在宝鸡市举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出席论坛。 

  此次检察论坛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理论研讨,探索建立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沿黄9省(区)省级人民检察院,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进行了经验交流。6名专家学者围绕制度构建、法律适用等进行了理论研讨。 

  8.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联合成立行政检察研究基地 

  1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行行政检察研究基地揭牌仪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杨春雷对研究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举措,研究基地要积极发挥理论研究平台、人才培养摇篮、实践和探索阵地作用,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贡献检察力量。 

  杨宗科高度评价行政检察研究基地的成立。他指出,研究基地要充分发挥各项平台作用,打造行政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强化协同创新,打造检校合作典范。 

  西北政法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省检察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七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9. “检务督导面对面”促进基层工作持续发力 

  102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务督导面对面”(专项工作专场)视频会议,会议目的是督导检查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和指导。杨春雷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要在组织领导上持续发力;要在协作配合上持续发力;要在工作成效上持续发力;要在督导检查上持续发力;要在氛围营造上持续发力。会议由葛迪副检察长问询,梁曦副检察长主持。全省三级院全体干警在各自会场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在相关检察院观摩指导。会议结束后,省院领导与有关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座谈。

 

  10.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搭建“零距离”交流联络渠道 

  1029日上午,陕西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1330名在陕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在省检察院主会场和各市、县(区)检察院分会场参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春雷指出,要深刻认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属性和革命属性,以讲政治的态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要主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落实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配合人大做好检察官任前审查、任后监督;要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畅通协商渠道、完善协商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 

  杨春雷指出,陕西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真诚细致的态度服务代表委员,广泛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走访、调研、座谈,参加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等,搭建 “零距离”交流联络渠道。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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