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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检察建议支持企业全力战“疫”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2日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到了一封申请人寄来的快件,快递中的两份文件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一份是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的NO.006《生产能力紧急调用通知》,另一份则是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出的《关于尽快复工生产的函》。根据材料反映,省检察院正在审查办理的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宋某某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人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被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调用生产涉及疫情所需防护用品。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该公司生产民用防护口罩,要求其立即组织力量,尽快投入生产。申请人来信紧急反映,原生效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作为被执行人其融资能力受到限制,要求检察机关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纠正原审判决。 

  案件是否监督应当依法审查决定。但是,当务之急是保障涉案企业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不因民事纠纷影响融资、生产。对此第六检察部高度重视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来信反映的情况,再次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加快办理,对申请监督案件及时作出决定。针对该公司反映的后续融资可能会受到限制,库存短缺影响产能的问题。虽然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审查阶段不影响原审裁判的执行,但疫情当前,特事特办。为帮助涉案企业及时解决后顾之忧,220日,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宋某某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暂缓执行,以保障该公司防疫产品生产能力,满足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检察建议发出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立即告知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希望其全力以赴做好防疫产品生产。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对检察机关能够发挥职能针对企业困难第一时间提供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表示会继续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完成防护用品生产任务。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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