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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在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2日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省委政法委工作安排,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为了保障节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830条规定,进一步夯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强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 对人员及车辆坚持“凡进必检”,设置体温检测消毒岗,对进入人员逐人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对进入机关车辆实行逐车消毒,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 

  二是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伙食保障,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配送关和分餐关。采取“餐品打包、集中领取、单独用餐”的方式保障。对操作间、库室、进出口通道及餐余垃圾放置区域,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垃圾桶等公共区域每天进行消杀处理。 

  三是落实人员排查和报告制度。认真摸排、及时掌握所属人员假期往来信息和健康状况。出省度假未归人员原则上暂停返回西安。已经返回西安的,按照有关要求居家隔离14天。 

  四是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暂停一切人员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出差和集体活动。 

  五是做好案管大厅相关工作。依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要求,执行办理。 

  六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防控是原则,按公告承诺办好信、接好电、处好网,暂停面对面接待。控申案件受理、办理、送达均可网上、电话进行;必须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的,待疫情解除后再完善。 

  七是做好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办案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可以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八是严肃工作纪律。全体人员严禁在疫情间聚集性聚餐,如有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要严格执行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排查筛查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力,以及对工作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站位,主动作为,从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高度全面履职尽责,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检察保障,为党中央分忧解难,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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