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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在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第四季度恳谈会上作大会发言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日前,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四期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政府副省长、陕西省工商联主席方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主持会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以《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题,作了大会发言,汇报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工作措施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依法保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环境、新需求。出台了多项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加强与工商联及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专题开放日、“服务民营经济论坛”等活动,认真聆听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的心声与司法需求,努力营造“亲商、利商、促商”良好环境。 

  认真履行检察职责 

  维护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批捕、起诉职权,严厉制裁危害民营经济的黑恶势力犯罪,批捕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黑恶犯罪880余人、起诉1200余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对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92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提起公诉,均获有罪判决,有力整饬了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行为。同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进行调查核实1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件,审查后提出抗诉72件,依法维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三千余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生态自然环境。 

  改进办案方式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涉民企案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力求做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坚持少捕慎诉,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12人;对积极挽损、认罪认罚的涉罪民营企业和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163人。积极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对涉及侵害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快速分流,优先办理,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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