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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商洛市柞水县驻村扶贫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813日,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选派田鹤城、马朝阳2名同志作为第三批驻村扶贫干部到商洛市柞水县任驻村扶贫第一书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孟庆忠受院党组委托将驻村扶贫干部送至扶贫点,并协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柞水县委、县政府、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驻村扶贫干部报到和工作交接会。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驻村扶贫干部报到和工作交接会 

  孟庆忠主任指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对驻村扶贫工作非常重视,明确要求选派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纪律作风都非常过硬的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工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到驻村扶贫点慰问指导,并指示相关部门协助驻村干部做好驻村扶贫工作;下一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把驻村扶贫与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做好省委安排的各项脱贫攻坚任务。 

第二批与第三批扶贫干部进行工作交接 

  柞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大志表示,近年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柞水县的扶贫工作支持力度很大,联系的贫困村发生了显著变化。柞水县委组织部作为干部之家,将进一步做好第一书记的各方面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驻村第一书记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柞水县委政法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也对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做好驻村扶贫工作。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吴光琳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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