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集中学习修改后刑诉法积极探索业务培训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129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专题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根据梁曦副检察长的安排,侦查监督二处处长黄海以《解读刑事诉讼法修改》为题为省院侦查监督一处、二处全体同志集中讲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黄海处长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运行状况和3次修订的经过,介绍了监察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时代背景、修订《刑事诉讼法》对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反腐力度、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等所具有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然后,从制度层面和司法实践出发,深刻分析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原因。之后,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重点从监察法与刑诉法的衔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三个方面深入细致地解读了《刑事诉讼法》26个条文的修订内容和所折射出的立法精神,详细阐述了刑事诉讼法修订对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剖析了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修订后《刑事诉讼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业务培训历时2个小时,侦查监督一处、二处全体同志还围绕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梁曦副检察长对此次业务培训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指出,这次业务培训非常好。黄海处长的授课理论清晰,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举例生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表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他强调,“捕诉合一”改革在优化检察官办案模式的同时,对检察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作为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应当具备更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准,不仅要熟悉法律的规定,还要掌握立法理念、宗旨和精神,更要从立法层面上准确解读和审视法律,在实际办案中才能发挥更有效的指导作用。要认真贯彻院党组和杨春雷检察长关于加强业务能力的要求,不断加强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素质能力。这种检察官教检察官的业务培训目标明确、实用性强,培训过程气氛热烈,生动活泼,接地气,效果好,今后要长期坚持。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业务培训中强化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他就今后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化刑诉法的学习。此次修法涉及面广,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要把讲稿印发省院侦查监督部门每一位干警,继续深化学习,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探索建立“老带新、新帮老、强能力、练精兵”培训新模式,不断提高侦查监督部门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紧贴工作实际,丰富培训内容,适时开展新法律新法规、典型案例、办案感悟等多种形式的集中培训,近期要筹备安排《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培训课程。四是创新授课形式,鼓励知识共享,督促干警交流业务、互通有无,努力培养一支“以老带新、新老互帮、共同提升”的学习型办案团队。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 楚雅丽 编辑:王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