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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组织厅级以上干部赴延安和梁家河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教育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2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同志带领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冒着严寒,驱车到延安革命圣地和梁家河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教育。这是省检察院继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之后又一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举措。在延安革命纪念馆重温了党13年艰苦岁月,在梁家河面对鲜艳的党旗庄严宣誓。坚定了省院领导、厅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走好新时代追赶超越长征路的理想信念和坚定决心。

 

陕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参观延安革命纪念馆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全员分层次抓好全省检察机关的学习贯彻。按照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上走在前列的要求,省检察院迅速组织了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胡太平检察长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题,做了动员讲话和辅导报告。院党组在研究如何深化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时,大家一致认为,延安是革命圣地,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延安精神已经成为共产党人永恒的力量,必须把延安精神的学习作为深化十九大精神学习的主要内容。

 

陕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重温入党誓词

梁家河是习近平总书记立下为祖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信念的地方,是追寻习近平总书记初心的地方,更是诠释中国梦的地方,梁家河的一山一水、梁家河发生的巨大变化,都是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的生动教材。通过组织现地教育,从思想深处感悟、理论源头上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感悟。省检察院处级以上领导培训刚结束,院党组就组织班子成员、厅级干部赴延安进行现地教育,让大家在红色纪念地潜移默化,丰富理论学习营养,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

 

陕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厅级干部参观梁家河

初雪之后的延安,天寒地冻。延安革命纪念馆人头涌动,中国共产党人13年的烽火岁月留下的一件件实物、一段段文字、一幅幅照片,都让每名参观者感叹不已、驻足不前….省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已是多次来延安参观学习,但在系统读原著、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一系列新思想、新判断、新战略的特殊背景下,再次聆听老一辈革命家不朽业绩和感人故事,大家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亲切感,深深地坚定了大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在梁家河村部大院,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带着省院党组成员、厅级干部面对鲜红的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在村第一口机井前,第一口沼气池前,在习总书记曾住过的窑洞炕头,大家边看边思考,深深为习总书记当年在梁家河为民造福的初心、追求真理的精神所折服,增进了大家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局面的信心。

胡太平检察长告诉笔者:“习近平总书记讲,陕西是根,延安是魂,延川是我的第二故乡。我们走进延安,走进梁家河,就是要最真切的感受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学、思、践、悟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检察职能,走好新时代追赶超越长征路。”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惠生等一同参观学习。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王革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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