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治报》 2025年4月1日
检察建议“小切口”撬动“大效能”
“精准落子”为社会治理赋能
“现在哪些证明能开、哪些不能开,墙上清单写得明明白白。”3月初,商洛市商州区东店子社区党委书记刘勇指着墙上新挂的清单告诉记者。从排查线索到制发检察建议,再到提出整改意见、跟进落实,检察建议的介入让“小证明”不再“糊涂开”。
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助推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32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409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到期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
一纸建议书,成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金钥匙”。
协同联动
筑牢检察建议“刚性防线”
3月8日,安康高新现代幼儿园园长林美姿手拿社保缴费单,眼角眉梢尽是欣慰。
作为一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安康高新现代幼儿园教师队伍有50余人,超90%是女性,过去因运营成本高、教师流动性大等原因,长期未给女教师缴纳社保。
转机始于一份检察建议。安康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全市209家民办幼儿园4341名女教职工存在社保“空白区”,随即联动人社、教育等部门开展“护薪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对全市209家民办幼儿园4341名女教职工的参保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人社、税务、教育等部门协同开展参保扩面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将参保情况纳入民办幼儿园年度分类定级评估体系。
像这样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从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入手、促进一方治理的例子还有很多。近年来,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以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合力,已成为共识。
陕西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2022年4月,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提出4个方面13条措施,3次召开全省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社会化办理工作格局。
2023年3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抓好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作出规定,要求各地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体系,作为平安建设督导和法治督查事项”。202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承办的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须达到100%。
2024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明确省检察院制发的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检察建议,应当抄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省检察院提请,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均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范围,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督查事项,有力推动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交通、住建、民政、应急管理、金融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加强行业监管的制度机制110多项,有效凝聚协同共治合力。
精研细磨
提升检察建议“含金量”
检察建议刚性落实的难题得到解决后,陕西省检察院在实践中又有了新思考:检察建议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提升检察建议的“含金量”。
“现在,通过社区团购买的菜可新鲜了!也不用担心买到过期食品了!”3月18日,咸阳市渭城区的消费者向正在走访的检察官崔立伟说道。
这一切的变化,都来自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的落实。2024年12月,渭城区检察院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社区团购经营企业所属的仓储点、自提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走访调查,检察官精准锁定辖区可能涉及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2个仓储点和16个自提点,社区团购仓储点、自提点存在虽在平台页面标称提供冷冻冷藏服务,但实际未配置冷藏冷冻设备或者冷藏设备温度不达标、过期食品与新鲜食品混放、未及时处理过期食品等问题。
2024年12月19日,渭城区检察院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规范团购商家销售经营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对案涉仓储点、自提点进行全面排查,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行政机关还针对辖区社区团购网络零售新业态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摸整治专项行动。目前,网络社区团购中食品混放、过期食品未处理、冷藏冷冻设备不全等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让检察建议更具“含金量”和刚性,陕西省检察院坚持对检察建议制发和落实情况进行双月分析、季度通报、半年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跟进指导;邀请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专家学者参与评选优秀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优秀办理件,形成正向激励,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
凝聚合力
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隧道内本来光线就差,如果灯源不好,就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3月18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白恩龙告诉记者。2024年年初,子长市检察院在对当地道路安全进行排查中发现,子长市城区过境路隧道内的路灯经常不能正常工作,致使隧道内可见度大幅降低,不仅严重影响行车视线,还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2024年4月28日,子长市检察院正式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从2020年至2024年,因隧道光源不足的原因导致多起交通事故发生,该问题已然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同年5月10日,子长市检察院向子长市交通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交通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将城区隧道安全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专门汇报,申请投入资金1590万元,分别对境内老畔山、白家窑子、芽坪沟等多条隧道进行全面维修,共治理裂缝160处,断板更换46块,内装饰4591平方米,洞门墙装饰1110平方米,沥青路面铺筑1121米,更换通风系统射流风机6套、监控系统更换摄像机45套、照明系统更换灯具466盏、消防系统消防箱90套,隧道通行条件全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来源:西部法治报
作者:高虎 郝雪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