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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检徽闪烁守望正义 凝心聚力铲除黑恶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强有力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2019年4月30日,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2人,取保候审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件17人。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亲办督办

  2019年,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对专项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治站位再提升,主体责任再夯实,办案质效再提高。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引多次主持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出明确要求,要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不枉不纵。专项斗争开展伊始,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下发了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等4个方案,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建立了信息报送、定期通报、案件办理、保密等工作制度18项,签订三级责任承诺书56份,固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车辆一台,举报箱2个,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各一个,编发专项斗争工作简报14期,深入社区、村镇、集市宣传扫黑除恶法律知识15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讲座5次,制作横幅、展板56条块,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充分利用官网和内网、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原创、转载扫黑除恶工作动态35篇,点击人数达16300余人次。该院在全县范围内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7条,被采纳13条。

 

  建立健全亲办督办指导机制。省院挂牌督办的李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由副检察长张兵亲自办理。市院交办的杨某等9人涉恶案件以及三原县公安局移送的冯某某等2件26人涉恶案件,由侦监、公诉部门抽出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效。该院同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11次,深入研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架构、成立时间、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软暴力”、非法放贷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适用等方面把握的法律政策界限。

  完善工作机制,聚焦打击重点,注重深挖彻查

  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明确涉黑涉恶案件由案管部门实行流程监控,从源头上把关,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分流,同时确保律师的参与权。针对案件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实际,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实行提前介入“全覆盖”,对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严格把关,引导侦查机关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将争议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降低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比例。进一步调配精干力量、充实办案一线,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打好快捕快诉“法律战”。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下指标办案,不人为拔高、办凑数案,不降格处理、办人情案,确保打准打实。

  围绕专项斗争确定的打击重点,结合本地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为确保中央提出的“深挖彻查”要求落到实处,该院把线索排查作为推动斗争深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组织侦监、公诉部门对近五年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办理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10类普通刑事案件开展倒查,通过梳理倒查和群众举报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在办理李某等7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团伙犯罪案件和冯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团伙犯罪案件中,审查发现其背后可能存在黑恶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详细补充侦查方案,认真开展引导取证工作,最终挖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案件各一件。

  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破网打伞”,保持高压态势

  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截止2019年4月30日,对黑恶势力犯罪共追捕5人、追诉1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同时,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通过线索摸排、提级管辖、异地查办、集中攻坚等方式,排除阻力,深挖“保护伞”。

  对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参与案件事实及背后关联信息,做到一案一罪一研判、深挖彻查,切实做到扫黑与“破网打伞”同步。继续开展刑事执行领域线索收集和涉黑涉恶犯罪专项检察工作,发动羁押场所在押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提升受理线索质量。加强与纪委监委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密切跟踪移送线索的办理进度和结果。

 

  延伸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综合治理

  进一步健全与县级各行业部门协作联动、双向反馈、监管漏洞、通报整改等防范治理长效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项目工程、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毒场所、市场交易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行业管理漏洞及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官工作室功能作用,制定《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划出时间段,列出时间表,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化发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公益诉讼、社区矫正等工作,在专项斗争中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3件。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针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向公安机关公开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觉融入农村工作大局,坚持办案与“破网打伞”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专项治理、特殊人群管教相结合,大力促进了农村基层治理。

  (作者: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杨敏 编辑:刘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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