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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吴起:“观、严、抓、用”四措施 剑指涉农领域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4日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近年以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职能,聚焦中心,结合精准扶贫,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八月中旬,该院立案查办农村职务犯罪3件14人,涉及金额近60万元,为护航精准扶贫,构建县域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同时,也对潜在的职务犯罪活动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观”发展大局,加大办案力度。去年以来,该院以与县域发展大局“合拍共振”为突破口,主动转变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群众聚焦的中心问题,加大查办扶贫、拆迁、城建、土地等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力度,办案质效有了明显的提升。一是转被动为主动,工作更具针对性。以主动深入重点工程、石油开发密集区、土地纠纷易发区、精准扶贫重点区等,如2016年深入“吴定高速”施工现场,数次深入城区拆迁地等,实现摸牌线索20余件,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了一手线索。二是转“线下”到“线上”,线索渠道更广泛。以互联网、手机软件等新媒体为平台,形成“县镇村”三级掌上互动,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民众心声、案件线索等。

“抓”专项工作,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全市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以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政法干警大走访等工作为契机,深入乡镇农村领域,针对石油开发、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征地补偿、扶贫开发项目等职务犯罪易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开展了一系列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小专项活动,取得了实效。今年以来,该院先后派出干警30余人,摸底排查5个乡镇12个行政村,进行普法宣传20余次,进行诫勉谈话3次,摸牌线索5件。

“严”执法规范,确保办案安全。将办案安全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前提,制定《吴起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安全手册》、《自侦办案五个确保须知》等,并建立健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责任机制,实行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主办人员在个案中负全责的制度。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目标管理考评挂钩。完善案件安全防范预案,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性格以及认罪态度等情况制定具体的预案,分析办案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和消除办案中的事故苗头和隐患。定期对干警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主动参与上级院开展的各类办案安全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

“用”精准预防,筑牢基层“防腐墙”。以“不治已病治未病”为预防工作思路,采取“望”发展大局、“闻”红色廉香、“问”民生关切,“切”司法办案四项举措,推进预防工作,取得了实效。去年以来,该院为机关、企业、学校举办法制讲座100余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知识讲座10余次,进行警示教育4场(次)10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者:吴起县人民检察院 冯博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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