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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的樱桃又红了!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

  五月的风掠过白鹿原,灞桥的樱桃又红了。一颗颗晶莹如玛瑙的果实挂满枝头,吸引着无数游客周末驱车前往樱桃谷,体验亲手采摘的乐趣。樱桃的甜蜜在唇齿间绽放,而这份甜蜜的背后,离不开法治的默默守护。   

  您可知道?采摘园里樱桃的品质保障以及“灞桥樱桃”地理标志的品牌保护,都藏着不少法律门道。今天,就请大家跟随灞桥区检察院的脚步,一起探寻樱桃园里的法律知识,让您的采摘之旅不仅甜蜜,而且更安心、更放心! 

  01 

  签订合同要注意 

  老张是樱桃种植大户,每年5月忙得不可开交。生鲜公司老板李总看上了老张的樱桃,想要签订大额订购合同,这让从没签过合同的老张犯了难。 

  在签订合同中要注意什么呢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因此,老张和李总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采用制式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霸王条款”;如因天气、物流等原因导致樱桃变质,可能会涉及违约责任,需要明确不可抗力条款;如果李总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老张可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02 

  地理标识莫乱用 

  樱桃红了,超市里各种名为“灞桥樱桃”的产品琳琅满目。灞桥樱桃是西安市灞桥区特产,颗粒饱满,果型硕大,果实呈肾形或宽心脏形,色泽艳丽有光泽,多数品种为鲜红色或紫红色,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中华名果”称号。 

  地理标志能随便用吗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商业标识,享有专有使用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冒用。若其他地区商家冒用“灞桥樱桃”地理标志销售,可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进行赔偿。 

  03 

  产品质量莫大意 

  樱桃作为生鲜产品,因储存和运输问题易产生消费纠纷。小黄在楼下生鲜店购买了樱桃后,回家发现仅表面一层的樱桃比较完整,盒子底部的已经变质。小黄遂下楼与老板进行理论。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小黄在购买樱桃后,发现樱桃变质或其他产品质量问题,可要求销售者赔偿。消费者如果在电商平台购买产品,商家未履行品质承诺构成违约,可主张退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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