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这回来综治中心真是找对地方了!”4月28日,在泾阳县综治中心检察窗口,小张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通过综治中心“一站式”服务机制,他在申请当天即完成司法救助全流程材料提交,短短7个工作日便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这一场景正是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实现司法服务质效跃升的生动缩影。
2015年2月,15岁的小张因交通事故致下肢瘫痪,2016年3月泾阳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由被执行人陈某向小张支付各项赔偿费用110607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长期下落不明,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该案在短期内不能执行。小张家庭为救治耗尽积蓄、举债70余万元,小张母亲为陪护放弃工作,全家蜗居窑洞,每月千元药费让生活濒临绝境。面对逆境,小张以书为杖、以毅为帆,在病榻完成高中至大学学业,用坚持缔造了“从瘫痪到拄拐行走”的生命奇迹。在此期间,小张不断申请执行,并寻求其他救助途径。2024年4月,泾阳县检察院驻综治中心干警接到这条线索后,依托综治中心“移动工作站”打破部门壁垒,线上调取调解书、线下联动村委会3日内完成材料收集,实现群众“零跑腿”;检察官联合村委会多次走访,精准核验医疗费用及债务凭证,量身定制救助方案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且联合法院开展“执行攻坚”,和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寻找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法院履行部分赔偿款。
此外,泾阳县检察院还建立了“检察官+网格员”跟踪回访机制,定期提供心理疏导与生活帮扶,形成“救助—执行—回访”闭环链条。目前,泾阳县检察院通过干警坐班、网格员日常排查、综治平台数据共享精准锁定因案致贫、涉法涉诉困难群体,已受理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0件。联合民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机制,成立“检爱”司法救助基金,推行“司法救助+”模式,整合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资源,形成救助合力。
2024年6月,泾阳县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数据平台发现兴隆镇蒙某与秦某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后升级为肢体冲突,秦某殴打蒙某,致蒙某面部多处受损,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邻里纠纷”未立案。泾阳县检察院调取了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锁定故意伤害事实,启动检警协同机制,召开联席会从伤情标准、证据链及法律规定论证立案必要性,当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针对蒙某家庭困难、加害方赔偿能力不足问题,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化解矛盾。由此形成“刑事立案+民事和解+源头防控”一体化模式:建立《轻伤害案件快速联动机制》,制定《基层治理“巡诊家家到”行动方案》,围绕矛盾纠纷化解,以部门问诊、集中会诊、复检销号的方式,走访群众200余人次、搜集线索105条,化解矛盾纠纷65件。
“双进”工作开展以来,泾阳县检察院已在全县各镇、中心村、社区设立“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工作室,通过“坐班接待+流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案件查询、线索举报等服务,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与综治中心搭建的数字平台,受理审查矛盾纠纷线索200余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余件。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