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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1日

  《陕西日报》2025年4月18日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调融合”联动机制作用

——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 

  “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就拿到了工资,真是太感谢你们了!”4月10日,在甘泉县综治中心大厅,拿到工资的6名外地务工人员脸上露出了笑容,向值班的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这是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在综治中心受理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人民调解“检调融合”联动机制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支持起诉、提供法律咨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多元帮扶救助等检察服务,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效能,以“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 

  去年8月,李某某等6名外地务工人员在甘泉县某建筑公司从事劳务工作。今年初,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约支付工资,6名外地务工人员多次催要未果后,到甘泉县综治中心咨询。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得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对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决定借力诉前调解机制,积极组织双方沟通调解。“我们一方面向建筑公司普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并向6名外地务工人员进行释法说理,帮助他们分析利弊,疏导并缓和对立情绪。”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白宁说。 

  通过多次沟通,该建筑公司终于认识到拖欠工资的严重性,与6名外地务工人员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让他们能够顺利拿到工资,检察官实时跟进、每日询问支付进度。在连续多日的努力下,该公司最终在协议约定日期前将所欠的6万多元工资一次性付清。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针对校园欺凌现象,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至校园。 

  张某的儿子是甘泉县一所中学的学生,和同学产生矛盾后,在放学路上遭同学联合他人殴打。派出所对殴打方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张某觉得处罚力度不够。2024年11月,张某前往甘泉县综治中心反映情况,期望综治中心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更合理的处罚结果,以保障儿子的合法权益。 

  “我儿子现在处于高中阶段,不敢去学校,已严重影响到学习。这可咋办呀?”张某焦急地对检察官说。针对张某的诉求,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向张某解释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事实认定和裁量理由,让张某明白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消除了误解和疑虑。 

  同时,承办检察官联系妇联、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邀请心理辅导师为张某儿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正常上学。 

  “我们2023年入驻甘泉县综治中心以来,采取‘常驻+轮驻’的形式,积极延伸法律监督和司法为民触角,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依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6件,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稳稳托起民生幸福,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文喜说。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张英 周润霞 

  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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